大河报·顶端新闻记者李晓波通讯员酒红杰文图
年12月23日至年1月8日,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对钟社卿等46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年以来,被告人钟社卿利用其伊川县城关镇西场村村委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身份,安排陶玉杰、钟遂卿、陶延胜等人及其亲信在西场村两委中担任重要职务,利用其弟钟树卿、钟俊卿等人在社会上敢打敢杀形成的影响,把持西场村两委事务;被告人钟树卿纠集钟俊卿、钟兴卫、刘治明、范灵胜、陈利宾、王崇伟、赵卫强等人通过有规模地组织他人聚众赌博,并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逐渐形成了以钟社卿、钟树卿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年以来,被告人钟树卿为发展组织,开办投资担保公司,纠集李利芳、陈利宾、楚跃鹏、晋国侠、周宗宗等人有组织地向不特定对象高利放贷,大肆获取非法利益,采用暴力、“软暴力”手段向他人讨要高利贷款,严重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被告人钟树卿利用其伊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与其大哥钟社卿通过控制西场村土地资源违规大肆开发房地产,为组织逐渐强大提供经济支撑。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该组织以共同经济利益为根基,以亲缘关系为纽带,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纵容,称霸一方。该组织自成立以来,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赌博、骗取贷款等犯罪活动52起,违法行为22起,受害群众达60余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2亿余元,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钟社卿等46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骗取贷款罪、虚假诉讼罪、帮助伪造证据罪、高利转贷罪、偷越国境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行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重婚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窝藏、包庇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犯罪事实和涉案财产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46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39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近亲属及群众在专门设置的视频直播旁听区域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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