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意见,全面了解掌握汝阳县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情况,研究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1月10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成员、副院长姚黎辉一行到汝阳县人民法院专题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汝阳法院*组书记、院长王晓辉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郑铁中院的姚黎辉副院长简要介绍了我省*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背景、主要内容及重大意义。根据河南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对省内*河流域的44个县市区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汝阳县法院作为全省确定集中管辖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的18个基层法院之一,确定集中管辖豫西山地丘陵生态区洛阳市汝阳县、平顶山市汝州市、郑州市登封市、郑州市新密市、郑州市上街区5个县市区的环境资源案件,案件范围涉及民事案件、行*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等。
随后,王晓辉院长汇报了汝阳法院三年来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进一步做好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围绕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案由确定、集中管辖司法协作机制和集中管辖改革中焦点、难点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姚黎辉副院长指出:一要提高*治站位,充分认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意义;二要尽快建立内部联系机制,确保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有序推进;三要加大外部沟通机制,争取*委*府的支持;四要建立内部通报制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解决。
王晓辉院长表示,汝阳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密切配合郑铁中院的工作部署,共同推动集中管辖工作顺利推进,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行*庭
编辑:栗小茜、杜海洋
审核:张风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