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开展全市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落实“四早要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年10月1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洛阳市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采样时间、地点
采样时间:年10月11日6:30—12:00;
2.采样地点:各县区核酸采样点以各县区公告为准。
注:高校师生、寄宿制学校师生在校内统一采样。
三、管控要求
(一)在规定的采样时间段内暂停新冠病*疫苗接种。
(二)在规定的采样时间内,除保障区域核酸检测、市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辖区内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场所一律停业,所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公园游园关闭,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停运。
(三)参与采样的医务人员和保障人员可凭医疗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证明正常通行。
四、注意事项
(一)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疫苗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备并做好登记,不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暂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请主动前往就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采样。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理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原核酸检测方式进行,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二)应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居民采样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健康洛阳”APP中的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