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24日,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杜某某、魏某某等8名被告人涉嫌开设*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组织卖淫、妨害作证、故意伤害等犯罪一案。因该案涉及隐私,依法不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杜某某、魏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年以来,以开设游戏厅及“百家乐”网络*博为依托,通过发展百家乐网络*博代理,拉拢人员参*的方式积累经济基础。
该团伙为讨要债务,扩大声势,纠集多名前科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在汝阳县县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公诉机关认为,杜某某等8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开设*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犯罪事实和涉案财产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8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6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汝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