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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府
关于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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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府
关于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
实施意见
洛*〔〕5号
各县区人民*府,市人民*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化“五级路成网、绿廊连城乡”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以全域“四好农村路”建设,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助推洛阳都市圈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交文〔〕36号)以及《洛阳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五级路成网绿廊连城乡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洛*办〔〕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主要目标
全面开展域内农村公路提质升级,打造“四好一特”(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特色明显)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洛阳模式”。
到年底,市域农村公路等级公路占比90%以上,优良中等路率80%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率90%以上,具备条件行*村通客车率%。
在保持现有2个国家级示范县(新安县、孟津区)、3个省级示范县(汝阳县、栾川县、宜阳县)的基础上,宜阳县、栾川县、偃师区争创国家级示范县,洛宁县、伊川县、嵩县、洛龙区、伊滨区、高新区达到省级示范县标准,其他城市区达到市级示范县标准,全市50%以上的乡(镇)创建市级示范乡(镇)。
创建任务
(一)规划引领,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按照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工作目标,各县区*府要科学编制“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编制农村公路路网,根据建设洛阳都市圈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和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强跨区域内外农村公路互联互通。
到年底,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0公里、桥梁延米以上,实现所有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
符合创建标准的要按照美丽农村路标准,至少提升整治一条县乡道(不低于15公里)或环线路(不低于30公里)。
(二)加强治理,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按照事权及支出责任,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
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持续加大对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
加强路域环境整治,以公路沿线村庄、旅游景区、易地搬迁社区为重点,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垃圾杂物、建筑材料和非公路标志。
到年底,完善县、乡(镇)、村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县有中心站、乡有管养站、村有养护协会,创建年及上两个年度(连续三年)辖区农村公路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
(三)培育专业,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行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公开招标,提升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水平。
推行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机械化,提升养护质量和效率。实现常态化养护,维持好农村公路路况水平。
到年底,乡道机械化日常养护率达50%以上,新改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优良率达80%以上,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常态化养护率占比不低于80%,年养护工程不低于总里程的5%。
(四)立足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着力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加快实施县域城市公交线网延伸和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支持偃师区创建第三批“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客运与“互联网+”运输服务、农村特色旅游、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定制客运、运游结合等新模式。
以农村公路为纽带,结合沟域生态经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推进“村村相连、产业相连”试点,促进产业、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以点带面实现“一路九带”,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和站点建设,推动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推广复制栾川县“信息平台+统一配送”的经验做法,利用互联网平台促进交通、邮*、商务、农业、供销等部门物流资源整合,引导农村物流与特色产业、生产加工、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到年底,60%以上县区建成县级物流中心,50%以上乡镇建成运输服务站并投入运营,形成“场站共享、货源集约、服务同网、信息互通”的农村物流发展新格局,构建农村公路的多元融合发展体系,实现“因路而兴”“因路而富”。
(五)凸显特色,全面打造好农村公路
彰显特色,突出设计,打造乡村美学,树立路景融合典范。
围绕沿*旅游开发,按照“打造精品、串珠成线、片状发展”的工作思路,将王铎故居、龙马负图寺、汉光武帝陵、西霞院景区等一批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景点串列起来,打造道畅景美的沿*“四好农村路”示范带。
依托干线公路打造精品路段,以县道、主要乡道和通往景区道路为重点打造示范路、旅游路,持续完善农村公路绿道、步道等“慢交通”体系,加快公路驿站、景观小品等设施建设,科学融合乡村旅游、农家采摘等高效农业,把过村路段打造成景色美、行车畅的公路亮点,不断拓展农村公路服务功能,增强群众体验感。
栾川县要借鉴陶湾镇康养大道经验,打造自然风景、人文历史、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健康乐养路;
孟津区要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依托三彩小镇、卫坡古民居和小浪底沿*生态廊道打造精品环线观光路;
宜阳县要发挥产业优势,打造“山上满香料,村中窑洞美”的香鹿山产业富民路;
新安县要依托龙潭峡、黛眉山、青要山等知名景区,持续提升“樱桃谷生态乡村游”品牌,打造路好景美的生态景观路。
到年底,符合创建标准的县区至少打造一条不低于15公里的精品示范路。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市*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委局和各县区分管领导任成员的洛阳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省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有关精神,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各县区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府目标管理体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推动工作、狠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保障力度,提供*策支持
对照示范市创建基本评价指标,各县区要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及完善附属设施。要按照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本级公共财*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为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体系建设及有关设备更新、信息化建设等,提供财税、金融、用地、用能等方面的支持。
(三)发挥联动优势,形成创建合力
市交通运输局要做好行业指导、监督管理、示范创建、考核评比等工作。市财*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市本级资金拨付,督促指导县级财*落实农村公路各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市林业局要指导做好农村公路边沟以外的绿化廊道实施工作,并积极将绿化廊道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支持*策。市扶贫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水利局、审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四好农村路”+旅游、产业、物流等工作,为打造高质量全域“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四)建立奖惩机制,务求创建实效
建立奖补激励机制,把创建考核结果同市财*“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挂钩,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示范县给予不低于万元奖励、省级示范县不低于50万元奖励。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创建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成功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更好发挥农村公路在都市圈建设中的先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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