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汝阳县人民*府为纪念 特等功臣二级爱民模范张明禄烈士,拨款在县城书院街修建张明禄烈士纪念馆。
纪念馆坐北朝南,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大门、二门、花坛、纪念亭、陈列室、纪念堂等建筑,在正中轴线上一字排列,掩映在青松翠柏之中,庄严肃穆。
纪念亭中央竖着六楞大理石纪念碑,走过纪念亭就是陈列室,砖木结构,面阔三间进深二间,硬山顶覆小灰瓦,出前檐,有两根立柱,前壁一门两窗,门为方格雕花门,窗为棂窗。陈列室正中挂着张明禄烈士的像片,两侧陈列着烈士遗物、朝鲜人民悼念烈士的照片和慰问信,8名朝鲜妇女送的锦旗,以及祖国各地人民给烈士家属邮寄的慰问信和锦旗。
最后是纪念堂,砖木结构,面阔三间进深五间,硬山卷棚顶覆红色大机瓦。门口开在南山墙上,为垂花门楼,门楼最上边是一个红色五角星,红星下方是 “特等功臣二级爱民模范张明禄烈士纪念堂”红色大字。纪念堂主要以 战争史为基本陈列,安放着张明禄烈士的半身遗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