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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17 2:02:00
郑华国 http://news.39.net/bjzkhbzy/170328/5263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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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名家住县城的中年男子酒醉之后,来到县城刘伶路上的一家生活超市,光天化日之下调戏女青年,抓起商品就摔打,接着是对超市保安人员进行拳打脚踢。汝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迅速出击,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先行控制,在对案件认真调查之后,将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拘留、罚款。

7月15日下午15时50分,在位于县城刘伶路上伊嘉城超市的饮料白酒区内,巡店员突然发现一醉酒中年男子紧紧尾随在一女青年身后,还一直强行去搂抱这名女青年,期间两人发生激烈的争吵,随后这名女青年跑到巡店员身边求救,说自己并不认识这名酒醉的中年男子。超市服务员立即呼叫保安人员到达。当这名中年男子走到食品散称区时,拿起面包就撕开包装准备吃,保安人员看到后立即制止,劝导其到收银台结完帐后再食用,孰知这名醉酒的中年男子听后,暴跳如雷,用力将面包直接扔在地上,并对保安人员拳打脚踢。巡店员见状,立即打电话报警。

城关派出所正在值班的民警接到县公安局指令后,驾车迅速赶到了伊嘉城生活超市,花费了一番功夫,将酒醉的中年男子带回派出所接受讯问。经过近10小时的调查、取证工作,家住县城杏花村、现年41岁的王新某对自己酒醉之后,在生活超市的一系列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违法行为人王新某的违法事实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7月16日,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新某处以行*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

来源:平安汝阳

综合编辑:掌上汝阳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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