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审判厅公开审判
为有效震慑酒驾、醉驾等严重性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警示教育群众,12月5日上午,汝阳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公诉,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集中宣判了近期公安机关查处的6起危险驾驶罪案件。法庭根据具体的事实、情节,分别对被告人吴某、许某某等6人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并处元至元不等罚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代表、驾校教练及学员代表、县运输企业司乘人员等余人共同参与旁听。
这6名违法人员既有典型性,又有代表性,既有无证驾驶、妨碍公务的人员,又有犯罪前科、身体残疾的人员,还有驾驶摩托车、新能源电动车的违法人员,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宣判前,法官还对各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详细解读了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这6起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公开审理、宣判有力地震慑了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广大驾驶人员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给心存侥幸的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用事实教育了更多的人懂法、守法,营造了拒绝酒后驾车、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庭审结束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同志对参加旁听的全县各驾校学员、重点企业司乘人员进行现场说法,通报公安机关近年来查处酒驾、醉驾案例数量和违法成本及违法后果,告诫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来源:平安汝阳
综合编辑:掌上汝阳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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