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宏凯主持召开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岩波、陈素霞、李爱霞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杨会*,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29人,请假6人,实际出席23人,符合开会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河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石利强为汝阳县人民*府副县长,王晓辉为汝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法院代理院长,宋媛媛为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辉为汝阳县公安局局长,孙国立为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旗为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郭安*为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根生为汝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张国涛为汝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现场颁发任命书。根据《汝阳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要求,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常宏凯强调,新任职的同志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和人民,更加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更好地肩负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学法、守法、依法行*的良好习惯;要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好职责,切实对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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