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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5日,汝阳县人民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苗振华到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办公室督促派驻工作开展,并与汝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小伟就“两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交流沟通。
汝阳县院发挥“派”的便利和“驻”的优势,实现侦查监督、认罪认罚等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为刑事侦查工作“把脉问诊”,取得较好成效。
自派驻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监督立案1案1人,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1份,要求公安机关追加逮捕3人。另外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伊川涉黑案件时,指导并协助公安机关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使本案嫌疑人均认黑认罪认罚。
驻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是在新形势下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拓展监督途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检察监督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协助配合与相互监督制约,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监督重心前移,配合协调直通,突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引导侦查,通过提前介入方式积极引导侦查、定期巡查、常态化联席会议等方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与公安机关一道实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共同目标,推动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