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肉联厂
依法履行职责,却遭到屠宰场经理等人的殴打、抢夺手机。事发一个多月后,44岁的焦群力仍咽不下那口气。
焦群力是河南洛阳伊川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当地伊丰食品有限公司肉联厂的一名检疫员。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年2月4日晚上,他在肉联厂值班巡视时,发现疑似病死猪肉,在拍照时,被肉联厂人员制止并抢夺手机,被人摔倒在地后遭到殴打。
焦群力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病历材料显示,他于年2月5日上午至2月8日上午,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胸部挫伤、肾挫伤。
事发一个月后,年3月5日,伊川县公安局对涉事的肉联厂经理李晓刚,以“阻碍执行职务”作出了行*拘留5日、罚款元的行*处罚。
3月12日,伊川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金明亚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焦群力确实遭到肉联厂人员首先动手殴打,目前,警方仍在处理该案;事发后,该所已对肉联厂猪肉进行检疫,未发现相关猪肉存在问题。
检疫员对屠宰场猪肉拍照时遭殴打、抢夺手机
焦群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当日晚上10时许,他在伊丰食品有限公司肉联厂值班工作中,发现肉联厂有屠宰病死猪嫌疑,便掏出手机拍照取证。
“这时,肉联厂经理李晓刚带领几人窜出,将我按倒在地对我拳打脚踢。”焦群力说,对方还抢走了他的手机,将手机里拍摄的疑似病猪照片强行删除。
↑诊断证明显示,焦群力“胸部挫伤”、“肾挫伤?”
焦群力还说,他被殴打后,身体多处受伤,医院治疗。其提供的病历材料显示,年2月5日上午至2月8日上午,他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胸部挫伤”、“肾挫伤?”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伊川县公安局《行*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焦群力称其值班巡视拍照时“被肉联厂经理李晓刚制止并抢夺手机,双方发生撕拽期间焦群力被李晓刚摔倒并殴打”,以上事实有李晓刚陈述和申辩、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伊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焦群力被殴打一事的《情况说明》显示,经调查,2月4日晚,焦群力在工作期间与厂方人员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事发后,监督所工作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和生活费。
↑伊川县农业农村局的《情况说明》
该《情况说明》还显示,事发第二天,伊丰屠宰场(即肉联厂)医院看望焦群力,并向其赔礼道歉,取得了本人的谅解;2月8日,医院看望焦群力,并对该事件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征询其意见,焦群力当时表示,不需要单位出面报案,此事由他本人和屠宰场协商解决。
3月1日,焦群力到伊川县公安局平等派出所提交了刑事报案申请书。
涉事屠宰场经理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拘5日
3月5日,伊川县公安局作出了《行*处罚决定书》称,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明,违法行为人、肉联厂经理李晓刚的违法行为“较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伊川县公安局对李晓刚以“阻碍执行职务”作出了行*拘留5日、罚款元的行*处罚。
↑警方对涉事人员作出行拘5日、罚款元的行*处罚决定
对于伊川县公安局作出的这一处罚决定,焦群力本人表示不服。他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这一处罚决定太轻了,认为警方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对涉事人员立案侦查。
“阻碍执行职务,是指行为人采取吵闹、纠缠等无暴力手段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属于违法治安处罚的情形;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焦群力称,他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后认为,李晓刚等人为阻止检疫执行,纠集众人对他进行*打、抢夺手机,足以构成妨害公务罪。
焦群力称,他希望公安机关对李晓刚等人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李晓刚等人的刑事责任,“我怀疑他们屠宰病死猪,拍照,都是依法执行职务,他们不能打我。”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到公安部机关报《人民公安报》年10月8日刊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