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类型
1.威胁*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权安全以及向*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2.操纵、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4.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5.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6.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7.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18.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离不开
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畅通举报渠道
严格保密措施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
积极举报黑恶违法犯罪
举报电话
-
洛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洛阳市公安局
举报-、、、
电子邮箱:lysshceb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