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特别是随着餐饮服务等场所陆续营业,群众休闲消费活动增加,酒驾醉驾违法抬头。疫情以来的事故表明,酒驾醉驾查处稍有放松就会反弹。为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加大执法震慑力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集中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有力震慑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通知,3月20日—22日,汝阳交警严密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最大限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期间共查获酒驾4例。
年3月20日22点05分左右,汝阳城关镇吴某东驾驶豫CPZ小型轿车,沿城关镇杜鹃大道行驶至隆盛路中段,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试结果为43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处以驾驶证扣12分,暂扣6个月,罚款元的处罚。
年3月22日20点05分左右,汝阳城关镇邹某驾驶豫CD0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刘伶南路与瑞云大道交叉口,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试结果为31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处以驾驶证扣12分,暂扣6个月,罚款元的处罚。
年03月22日20点15分左右,汝阳付店镇王某驾驶豫CXU小型轿车,行驶至杜鹃大道隆盛路交叉口,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试结果为48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处以驾驶证扣12分,暂扣6个月,罚款元的处罚。
年03月22日17点00分左右,汝阳上店李某国驾驶豫C33A09三轮摩托车,沿郭木线行驶至刘伶路天炎酒店门口,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取得驾驶证上道路行驶被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试结果为59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处罚款元的处罚。
美好周末请勿酒驾,因为汝阳交警蜀黍们已经集结完毕,备好“酒驾豪华套餐”在各大路口坐等“VIP酒蒙子”!动动小手,转发给正在嗨皮的盆友~
豪华套餐包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拒绝酒驾——明智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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