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强,家兴,民安!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此时此刻,
你有什么心里话要向祖国表达呢?
一起来听听汝阳人民
对美好生活的真挚感言
和对祖国母亲的真情祝福。
编审:吴会菊
组版:丁霄毅
新闻—
投稿邮箱:xinwentougao
.在刚刚过去的年,汝阳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辱警、暴力抗法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旗帜鲜明地支持一线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督办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积极、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全面加强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工作部署,依法保障和有效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维护了县域社会治安的稳定。
案件回顾
年9月7日下午15时30分,家住汝阳县刘店镇油坊村女青年梁某丽到县公安局刘店派出所报警,称她被家住汝州市蟒川镇齐沟村的男青年郭某涛勒索恐吓,正当受害人梁某丽在刘店派出所报警期间,汝州籍男青年郭某涛又发过来信息恐吓梁某丽,并称他就在刘店邮*储蓄银行附近。
得知情况后,正在值班的派出所副所长张杰伟带领民警、协警和受害人梁某丽立即驾车来到了刘店镇邮*储蓄银行附近,寻找嫌疑人郭某涛。找到嫌疑人郭某涛后,公安民警表明身份后准备带嫌疑人郭某涛回派出所进行接受讯问,这时嫌疑人郭某涛突然出手,将毫无防备的协警樊某飞、史某康打伤。公安民警、协警迅速行动,一举将嫌疑人郭某涛制服,之后带回了刘店派出所。
这起妨害公务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县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当即组织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等单位同志成立工作组,要求认真调查,依法查处,坚决打击暴力抗法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和人身安全。
经公安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涛因涉嫌妨害公务犯罪于年9月7日被汝阳警方刑事拘留。之后汝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郭某涛因妨害公务犯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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