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总支被中共汝阳县委评为“先进基层*组织”。
一年来,在汝阳县委、县直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稳步发展。
在“主题教育”开展过程中,院*组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做好示范引领,并通过邀请共和国第九烈士陈毅安之孙、中国人民解放*少将陈正烈来院开展*史讲座;组织参观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开展红色诗朗诵活动激发干警爱国热情等措施深化“主题教育”效果。经过理论学习、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扎实开展,全院干警*性修养进一步提升,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进一步激发。
利用*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周例会、*员大会、“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的*治建设的意见》等*内法规和相关实施细则,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学习高检院、省市院领导及市县领导讲话精神,特别督促*员“学习强国”全参与,积极开展“走出去”“引进来”,到栾川学习先进*建经验,到登山村感受登山精神,激发*员内生动力。评选先进*支部、优秀*支部书记、优秀*员,*员先锋岗,激励*员奋发前进,勇往直前。
此次我院*总支被评为优秀基层*组织,是上级*委对我院*建工作的充分肯定,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围绕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服务大局,把*建工作融入检察事业全过程,为四个新汝阳建设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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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检察年第(82)期
本期审核:杨武运侯朝辉本期编辑:翟智慧李秀品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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