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城关镇李某强在年1月10日7时16分,驾驶豫CF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侯饭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KM+17M处时,与行人郭某相撞,造成郭某死亡,豫CF号小型普通客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李某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保持安全车速、遇行人未采取安全有效避让措施发生事故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主因划分得很清楚,超速行驶、未避让行人,大家在路上行驶,一定要注意勿超速抢行酿祸端,发生事故悔已晚!
遵守法规、安全出行,是无数生命换来的真理,更是车轮对生命的警告!为了不能重来的生命,为了唤醒更多的交通参与者遵守法规、安全出行,汝阳交警特对近年来我县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收录汇编,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
来源:汝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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