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银行账户大额流水、两次转移财产,6月22日,汝阳失信被执行人吴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这是他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第二次获刑。
案由
王某与吴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经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吴某应还王某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未履行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拒执获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分别向吴某及其家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吴某及其家人对法院送达文书置之不理。并在知晓的情况下,通过隐蔽手段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年,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吴某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汝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再次获刑
按道理,在受到法律制裁的情况下,吴某本应悔过自新,积极履行义务,没曾想,吴某仍旧抱有幻想,一副屡教不改的样子。经查,吴某个人及其管理使用的家属张某灵的银行账户竟多次发生大量现金交易,金额高达余万元,却不履行还款义务。年3月,吴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被汝阳县公安局逮捕。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明知有生效的判决需要执行,在有能力履行判决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提醒
面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不要抱任何侥幸,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人,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素材来源:汝阳县法院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