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坪水库工程是国务院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水库总库容5.84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00米,计划年3月下闸蓄水。为维护水库淹没影响区及水库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闸蓄水淹没影响区域
下闸蓄水淹没及影响范围:以前坪水库大坝为基准,坝上游北汝河19.7公里,至*庄乡沙沟村西湾附近;支流浑椿河上游4.7公里,至小木沟附近;支流南河上游2.7公里,至老王庄附近。
年9月30日前,库区蓄水位控制在.00米以下(含.00米);同年10月1日后,库区水位将逐步升至水库正常蓄水位.00米;影响范围为高程.00米以下(含.00米)。
二、蓄水期间相关要求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淹没影响范围和河道水位变化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石、采砂、游泳、水上交通、放牧等一切生产经营、逗留或从事其他对库区安全运行有影响的任何活动,并提前撤离生产经营设施及设备。
(二)因蓄水期间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起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所有人员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堆积体等危险地段。
(三)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等,管理好家养牲畜等财产,严禁无关车辆及人员在影响区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四)各级移民、水利、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蓄水期间行业监管,确保蓄水安全稳定。
(五)蓄水影响区域内汝阳县、嵩县人民*府及有关乡镇、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蓄水淹没区、影响区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承担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年3月2日
编审:吴会菊
组版:丁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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