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查获货值100余万元假冒汽车玻璃
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浙江省质监局稽查总队组织查获了一起特大假冒案件,现场查获各种品牌汽车玻璃3681多块,据参考价估算,涉案货值100余万元。这是今年以来稽查总队查获的涉案货值最大的一起案件。
此前,稽查总队接到举报,称天台吉祥厂非法生产各品牌汽车玻璃并大肆销售。接到举报后,稽查总队会同台州支队、天台大队依法对天台吉祥玻璃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经仔细检查发现,该厂属于厂中厂,一切作业都在天盛汽配有限公司内进行。执法人员在厂内发现标注有“FY”“HONDA”“BMW”等12个汽车品牌商标字样、图形以及3C认证标志和3C认证工厂编号的汽车共计756块;标注“NISSAN”“FY”“MAZDA”等10个汽车品牌商标字样、图形菲林共计14块;标注“大众”、“宝马”、“奔驰”等9个汽车品牌商标字样的热弯模块共64块;标注有FY、HONDA、BMW等27个汽车品牌商标字样以及3C认证标志和3C认证工厂编号的丝模版158块。在举报人所指的仓库内,执法人员发现了大量上述标志的成品汽车玻璃,经清点共计2925块。此外还查获用于生产加工汽车玻璃的蒸釜、热弯机等设备一批。
因该厂现场无法提供生产汽车安全玻璃所必须的3C认证证书以及标注上述商标所需的合法证明文件,执法人员经请示领导后,对上述汽车安全玻璃、菲林以及丝模块连夜予以扣押、对上述用于生产汽车安全玻璃的机器设备以及热弯模块予以就地封存。同时,对检查情况予以拍照和摄像取证。
现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