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论坛

首页 » 问答 » 介绍 » 关于公布丽水市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隐
TUhjnbcbe - 2024/10/27 17:24:00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各县(市、区)、开发区举报电话和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举报电话


  莲都区:(城镇、农村)


  开发区:(城镇、农村)


  龙泉市:(城镇)(农村)


  青田县:(城镇)(农村)


  云和县:(城镇)(农村)


  庆元县:(城镇)(农村)


  缙云县:(城镇)(农村)


  遂昌县:(城镇)(农村)


  松阳县:(城镇)(农村)


  景宁县:(城镇、农村)


  二、市级监督电话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镇)(农村)


  三、受理时间


  正常上班工作时间。


  四、受理范围


  1.有重大安全隐患情形的自建房:房屋有明显倾斜,墙体出现明显裂缝、墙与墙之间出现明显分离,承重构件混凝土保护层大面积剥落等。


  2.有违法违规行为并用于经营危害公共安全情况的自建房: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拆改房屋基础、柱、梁、板、墙等承重结构),违法改扩建(增设夹层、墙改梁、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经鉴定为C、D级危房仍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等。


  3.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建房。


  特此公告。

丽水市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20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公布丽水市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