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瀍河区居民李某
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全面
向社区报备相关信息的情况通报
李某,女,37岁,瀍河区居民,某医院医生。
年10月21日,李某在单位下班回家。10月22日,李某接单位通知,要求其居家,并向社区报备,接受社区疫情防控管理。10月23日,李某在家24小时后才到所在社区报备,且未如实报备同住人员情况,仅报备了自己一人。该李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受理案件并介入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关于对郭某朋拒不配合流调溯源工作的
通报
郭某朋,女,54岁,宜阳县某镇某村村民。年10月26日,我县疫情防控流调小组在对郭某朋流调溯源期间,郭某朋在流调人员告知其隐瞒行程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仍拒不配合,隐瞒自己行程轨迹,给流调溯源工作带来极大的干扰,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疫情防控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配合流调,如实提供自己的行程轨迹和相关信息。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拒不配合流调等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宜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27日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李某某、冯某被依法行拘
李某某,男,33岁,洛阳市西工区红山街道上寨村村民。年10月25日,李某某在明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未戴口罩强闯防疫卡口,并殴打上前劝阻的工作人员。当日,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元。
冯某,男,54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街道居民。年10月25日,冯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执法并辱骂工作人员。26日,冯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洛阳市西工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26日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刘某某被依法处理
刘某某,男,38岁,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年10月18日,刘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在孟津区防疫办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刘某某还存在谎报、瞒报行为。针对刘某某违反工作纪律及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行为,会盟镇对其予以辞退。对其违法问题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疫情防控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返孟或来孟人员要主动报备,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洛阳市孟津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26日
刘某(男,44岁),被行政拘留!
10月22日下午,汝阳县城关镇居民刘某(男,44岁)为哗众取宠,故意编造涉疫情防控不实信息并转发到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