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爱人携手步入婚姻殿堂,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但某些不法分子却以相亲结婚为名,干起了“骗婚谋财”的勾当。近日,汝州市公安局成功抓获涉嫌骗婚在逃犯罪嫌疑人一名。
年初,汝州市公安局大峪派出所侦办一起系列采用假结婚诈财手法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经过多方查证,先后抓捕了张某、吕某、马某、刘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该婚姻诈骗团伙中的四名嫌疑人现已被判刑入狱。经进一步深挖细查,发现该团伙尚有主要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李某霞等人在逃。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汝州市公安局大峪派出所克服疫情防控带来的困难,围绕嫌疑人李某霞可能藏匿的地方进行秘密走访调查,经过缜密侦查和综合研判分析,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霞躲藏之地。当办案人员着手准备外出对其实施抓捕之时,9月14日,民警得到重要线索,在外务工的李某霞突然回到汝州市区,当时办案民警又兴奋又迟疑,立即进行核实,经过核实,确定情报信息准确,大峪派出所所长宋建伟、教导员焦云飞立即带领副所长苏相豫,队员邓博艺、刘向前等警力实施抓捕,经过3个小时的蹲点守候,在市区一服装店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霞抓获。经讯问,李某霞如实交代了其多次伙同他人借假结婚手法对多人实施诈骗的犯罪经过。原来,已经四十多岁、早已是三个女儿的母亲的李某霞早在年即着手采用假结婚手法对他人进行诈骗。特别是年以来,该人更是伙同张某梅、吕某和等人组成犯罪团伙,分工负责,事先物色地处偏远农村、急于娶妻的大龄未婚男青年作为作案对象,利用当地媒婆从中牵线搭桥,然后借口索要大额见面礼、红包及定亲彩礼,然后找种种借口只举办婚宴不办理结婚手续,张某梅、吕某和等人分别冒充她的哥嫂等娘家人,当送客,假意与受害人“结婚”后短暂生活一段时间,再找种种借口逃离玩失踪。李某霞仅在年3月中旬和4月初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先后对汝州市一村民杨某和汝阳县村民李某实施婚姻诈骗,骗取杨某财物合计九万余元,骗取李某财物合计七万余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大量证据面前,李某霞对其婚姻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霞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婚姻诈骗手段、特点作案人身份为:一般为外地年轻女性。
侵害的对象:大多为大龄男青年,因没有对象成家心切的男性。作案手段、特点:以结婚为幌子,利用婚姻的方式索要见面礼、介绍费、结婚彩礼诈骗受害者钱财,然后以各种理由“退婚”、寻机逃离,最终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如何预防第一,不要轻信各种报刊上刊登的征婚交友广告,如果认识了想与之成婚的异性,要对其真实身份和家庭背景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辨别对方身份的真假,对于初次认识的异性,一定要核实其身份。
第二,在结婚登记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特别是大笔经济往来,如大额借款等等。
第三,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对刚接触、不太了解的人,要多留个心眼,保持警惕,注意鉴别对方的许诺和自我介绍。骗子行骗过程中还是有很多的漏洞和破绽的,只要稍作留心,并通过调查,就能从中发现问题。
第四,如若被骗,要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并把材料以书面形式交至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