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文
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日傍晚,京城,皇宫内,有个身高有七尺左右,身材魁梧,但穿着打扮像是种地农民的男子,手持一丈多长的枣木棍,从东华门直奔内廷,打伤守门太监后,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又击伤守门内侍,直到前殿屋檐下才被捉拿。当时,慈庆宫第一道门只有两名太监守门,第二道门根本无人看守。
事发后,朱常洛惊恐万状,外廷也是“举朝惊骇”,万历皇帝下令严查。这事,就落到了巡城御史身上,因为巡城御史专门负责巡查京城内东、西、南、北、中五城的治安管理、审理诉讼、缉捕盗贼等事。
当时,巡视皇城御史叫刘廷元。刘廷元是平湖人,万历三十二年()的进士,在万历四十二年()时做了巡城御史。听到这个消息,刘廷元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因为这天的皇城守备是他负责,如果刺客真的杀了太子,自己是脱不了干系的。于是,刘廷元连夜叫人把刺客带进审讯室。
这件事确实不同寻常,让人匪夷所思。按说,紫禁城戒备森严,连只猫都轻易混不进来,一个七尺大汉,手拿一根枣木棍,怎么能轻易地混入宫里来呢?即使他能混进宫里,又怎么能躲过一拨又一拨的巡逻侍卫,一直来到慈庆宫呢?
这件事,细思极恐。
因为这里面牵涉的事实在太复杂了,关乎着皇帝的家事。皇帝家的家事不比老百姓的家务事,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引起朝政的纷争,乃至天下震动。
万历皇帝的家务事更不简单。
万历皇帝的长子,叫朱常洛。按照太祖朱元璋当年立下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规矩,朱常洛应该被立为太子,因为皇后没有生儿子。不过,万历皇帝很不喜欢这个因为自己偶然临幸一个宫女而生下的儿子。
万历皇帝喜爱自己的第三个儿子,也就是他最宠爱的郑贵妃的儿子朱常洵。他希望能立朱常洵为太子。但废长立幼是大忌,群臣那里就通不过。
既怕违反祖制,又受到朝臣的反对。所以,皇帝只好不立太子,并且,还做得相当过分,万历皇帝自己5岁开始读书,6岁被立为太子,但他一直不允许儿子朱常洛读书。谁建议让皇长子出阁读书,谁就被贬遭罚。朱常洛直到13岁时,才第一次出阁读书,然后就长期辍读。19岁时又奉旨出阁读书,以后读书断断续续,长期被禁闭在宫中。
总之,在立皇太子这个问题上,万历皇帝和朝中大臣之间相互争斗了十几年,竟然逼退了四个首辅,逼走了十几个部级官员,三百多个各处地方官员。
直到万历二十九年(),皇帝才做出让步,19岁的朱常洛才被立为太子。
到了这万历四十三年()的时候,虽然说皇太子的地位应该也比较巩固了,但是郑贵妃一直都没有死心,朝廷内外也一直都怀疑郑贵妃和他的弟弟郑国泰想要谋害太子以篡位。最关键的是,万历皇帝自己也仍然不喜欢太子朱常洛,并对他非常冷淡。
现在,出了这事。刘廷元不敢往下审问了。他打定了主意。
刘廷元写了一个奏折,说:“犯名张差,蓟州井儿峪人。按其迹若涉疯癫,稽其貌实系黠猾,请下法司严讯。”这话大意是,刺客张差,两眼发直,说话胡言乱语,好像有疯癫病。可看他那模样,又有点狡诈,皇城之内没有司法机构,恐怕难以查得清楚,所以请押到刑部审讯。
果然,万历皇帝看到刘廷元的奏折,就把这个案件交给了刑部。
刑部立刻指派胡士相(也是平湖人)等几个官员审问张差。胡士相这几个人也非常油滑,第二天一审问,就把案情弄出了个和刘廷元一样的结果:刺客张差交待说,他原来是个卖柴草的,年初因为得罪了人,被人一把大火烧了柴草。四月的时候,张差带着病来京城告状,正好遇到两个男人,哄骗他说,要想告状就得找皇上,你没有状纸,可以拿一根大木棍当作标志,皇宫里的人就不阻拦你了。张差急着报仇,就拿着一根枣木棍,从东华门溜进了皇宫。他不认识皇宫里的道路,把慈庆宫当成了皇上住的地方,造成了一场虚惊。
案件审理清楚了,张差还在供词上画了押。刑部官员立刻写了一道奏折,递交给了万历皇帝,说应该斩立决。
但是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寀怀疑这件事。五月十一日这天,他趁着自己去监狱轮值给犯人们送饭的时候私下偷偷找张差了解案情。他一看张差年轻力壮,不像有疯癫病,就叫狱卒把饭放在离张差不远的地方,吓唬他说:“你为什么要刺杀太子,如果老老实实地招供,我就给你饭吃,不然就饿死你。”张差起初一口咬定之前的供词。问急了,就憋出三个字“不敢说”。王之寀更加疑心了,他曾经当过县令,很有审理案件的经验,他让狱卒们退下,只留下两个架着他,然后再问,张差这才支支吾吾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出来。原来,张差的确是蓟县人,小名叫张五儿,在家种地为生。这次进京,是邻居马三舅和李外父让他跟一个不知道姓名的公公去干一件事情。公公,就是皇宫里的太监。那个公公说,事成以后给张差几亩地。来到京城以后,那个公公把张差领进了一个很大的宅院。院子里又有个公公让他吃了饭,就给了他一根枣木棍,告诉他:“你先闯宫,撞上一个打死一个,事后我们救你。”随后,张差被领着由皇宫东门走了进去。守门的人阻拦他,被他打倒。后来,太监太多,他才被捉住。
王之宷立即给皇帝上疏,在奏折里说,张差不癫不狂,有心有胆,请皇帝批准会审,肯定能审问出更多的真相来。很多大臣也都上疏催促会审。这时,户部郎中陆大受跟着上了一道奏折,却帮了倒忙,因为他的疏中有“奸戚”两个字,让万历皇帝很讨厌,觉得又在影射郑贵妃娘家人,所以连带着王之寀的疏一起给压下了。
刘廷元也再次上疏请求“速检诸疏下法司讯断”,他希望此事越快了断越好。
大学士方从哲认为王之寀在胡说。他恳请皇上从容详审。
这时,一个御史过庭训,也是平湖人士,主张快点把张差杀掉,因为:“祸生肘腋,宜亟翦除”。为了更好的证明张差确实是疯癫,他还行文张差原籍的地方官,调查张差得疯病的经过。果然,蓟州知州戚延龄很配合的就回了文来,说张差确实是得了疯癫病的,其始末是这样的:“缘贵妃遣珰造佛寺,珰置陶造甓,居民多鬻薪获利者。差卖田买薪,欲往市,土人忌之,焚其薪。差产破薪焚,不胜愤,持梃欲告御状。”当时郑贵妃派太监造佛寺,因为需要的砖瓦很多,负责的太监觉得还不如自己开窑厂自产自销,这样能获利更多,窑厂需要柴火,附近老百姓都卖柴给窑厂赚点小钱。这个张差却想大干一场,他把自己的田都卖了去买柴,准备倒手再卖给窑厂赚差价。张差这种行为就和当地的百姓有了冲突,这是想要抢人家生意了,所以有人一把火把张差的柴都烧掉了。张差就此破产,气疯了,就准备告御状。
这个调查与刘廷元最初的审问大致符合。刑部郎中胡士相等不想再多生事端了,由此先把这案件按疯癫案定了,并催着刑部尚书张问达上疏请旨。根据一贯经验,万历皇帝应该会把疏留中,也就是留下而不给任何意见。这样,这事就能了结了。但是,刑部官员也并不齐心,此时刑部员外郎陆梦龙就据理力争,一定要张问达再审,一定要审出事情真相为止。
十几天以后,万历皇帝传旨,命令刑部十三司会审。刑部这些官员们私下意见其实都统一了,除了王之寀和陆梦龙。
开审的时候,大家都畏畏缩缩的,欲言又止的不太想说话,只有陆梦龙大叫着要人拿刑具来,居然没人应。他拍案大怒,这才有人给他拿来刑具。
大家一看这张差,身强力壮,神情傲慢,哪有一点疯癫状?陆梦龙叫人拿来纸笔,让张差画出出入路线。张差没一会就画好了,也痛快的交代了,这回,案情更清楚了:张差的两个邻居,马三舅叫马三道,李外父叫李守才。那个不知道姓名的太监叫庞保,那个很大的宅院是朝阳门外太监刘成的住宅。马三道和李守才已经养他三年了,给了他金壶、银壶各一个,叫他打上宫去,进了宫里,见一个打一个,打了小爷,吃也有、穿也有。然后,刘成领着张差进了皇宫。小爷,就是皇宫里对皇太子的称呼。张差又补充了一个参与的人:孔道,这样共有五人参与谋划了这事。这庞保和刘成,都是郑贵妃手下的亲信太监。
这下,郑贵妃几乎被坐实了要谋害太子。朝中一些大臣坚决要求彻底追究,朝议汹汹。
京城因为发生了张差这事,此时也是严加戒备。
刘廷元这位巡城御史更是提出要“请禁内市以消隐藏祸”(内市是在紫禁城左边,过光禄寺入内门,从御马监到西海子一带都是,每月初四、十四、二十四日,都设场贸易。这三天,旧例是让宫内的杂役们出宫扔污秽物的,所以各门都开启着),他可能也吓坏了,再发生这样的事,他真担不起后果了。不过,皇帝倒没同意他禁市的请求,但是不许再持挟铜铁、锋利弓矢等物品入市交易。
方从哲等大臣因为牵涉郑贵妃,所以仍然坚持这事要速战速决。
郑贵妃坐不住了,可能也有点怕,对着万历皇帝不停哭泣。皇帝说:“外廷语不易解,若须自求太子。”皇帝叫她自己找太子解决这事。不得已,郑贵妃找到了皇太子朱常洛。史书记载,郑贵妃向太子“号诉”,就是郑贵妃嚎啕大哭,为自己辩护,请求太子相信自己。二人对话的过程是:贵妃拜,太子也拜,贵妃和太子是且泣且拜,一面哭一面拜。
万历皇帝两头为难,决定亲自来处理这个事。他在慈宁宫皇太后灵位几案前召见了太子和百官。
万历皇帝牵起太子朱常洛的手,对群臣说:“此儿极孝,朕极爱,使朕有别意,何不早更置!外臣何意,辄以浮言间朕父子耶!”然后命令太监带着三个皇孙到石级上,让大臣们好好看看,说:“朕诸孙俱已长成,更何说!”
万历皇帝是个极聪明的人,他在群臣面前表明了自己不会更换太子,以安众人的心,也是希望群臣能就此不要再针对郑贵妃,当然,也有软中带硬的一面,指出大臣们的行为是要离间他和太子的父子之情。接着,皇帝让太子降谕处理此案。
皇太子朱常洛既不愿意得罪他父皇,也不愿意得罪郑贵妃,也不敢深究此事。同时,也确实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所以决定速决此事,草草了结这桩大案,并且不许牵连过多。
张差被快速处以凌迟。据说,张差临死前曾说:“同谋做事,事败,独推我死,而多官竟付之不问。”
万历皇帝又密令太监将庞保、刘成处死。
一场梃击案最后就这样不了了之。
那个坚持想要真相的王之寀被削职了。
到了天启二年(),王之寀被召复故官时,还对此事耿耿于怀,并对刘廷元等人攻击不已:“张差持梃犯宫,安危止在呼吸,此乾坤何等时?乃刘廷元曲盖奸谋,以疯癫具狱矣……当时有内应,有外援,一夫作难,九庙震惊,何物凶徒,敢肆行不道乃尔!缘外戚郑国泰,私结刘廷元、刘光复、姚宗文辈,珠玉金钱,充满其室,言官结舌,莫敢谁何,遂无复顾惮,睥睨神器耳。”
此疏上去,皇帝倒是没有反应,但是原来在梃击案中主张张差是疯癫的官员们对王之寀恨之入骨。
被王之寀如此攻击,而且引出了明末三大疑案之首梃击案的关键人物刘廷元究竟是怎样的人?
按说,以刘廷元官至兵部尚书的地位,平湖的县志对他应该有浓墨重彩的书写的。但是,很遗憾,志书中对他只有寥寥几笔。清光绪《平湖县志》原文如下:“刘廷元,字方瀛(也有书中记载他字献之,号方瀛)。万历甲辰进士,授广东南海知县,邑滨海,田少赋繁,以八分科亩,廷元请核实,民赖以苏。擢陕西道御史,负气敢言,疏请东宫讲学、请遣福王之国,并劾福府庄田逾额非制,又奏劾东厂卢受、税珰高寀等不法状,皆侃侃有声。甲寅,巡视皇城,两奉敕按畿辅。光宗时,降三级调用。里居三年,起太仆寺少卿,历南左都御史,兵部尚书。庄烈帝即位,改工部尚书,寻罢归。己巳,京察论戍,赎为民。庚午卒于家。”
从孔子编纂《春秋》起,我们国人在史书、志书的编写中一贯秉持的原则和态度就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相对来说,地方志还会比国史更平和些。从现有的资料看,刘廷元出自平湖乍浦刘氏中的一支:北濠刘氏。这支刘氏是从余姚迁来的,后来成为了地方巨富。据说,当时在乍浦的刘氏旧居前至刘成桥,后至蔡家浜,广袤数里,园林楼阁前后相望。等到后来刘廷元官做大了,才迁到了当湖。
从刘廷元的仕宦经历看,他最早是做了广东南海知县。《南海县志》对刘廷元的评价还是非常不错的,说他“剖决明敏,庭无留牍;沉冤滞狱,片言立释。在任期间修学宫,更陋俗,革无名税,辩诬盗大狱,多有惠政。秩满离任后,士民建祠祀之”。从中看出,刘廷元应该是个勤奋、干练的知县,政绩相当不错。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刘廷元对于教育非常看重,他不仅修学宫,还亲自去学堂讲学。在南海县曾有个正学书院,因为当初刘廷元在那里讲过学,后来就改成了专门祭祀他的地方。
刘廷元升了陕西道御史后,也是个直言敢谏的人,在当时涉及到万历皇帝的家务事,比如在国本问题上,都能看出刘廷元是个传统的士大夫,他也坚持应该立皇帝长子;对于受宠的福王他也并不买账,上疏要求福王及早就藩(按规定明代藩王十四岁就应该离开京城去自己封地),当时万历皇帝出于对自己最喜爱的这个儿子的愧疚,逾越常规赏赐了大量的财物和田地,刘廷元也不客气的上疏弹劾了;刘廷元还弹劾过几个不法的受宠太监。应该说,他是个有直声的御史,直声,就是正直之言,是对一个御史的基本要求。根据这个要求,刘廷元是合格的御史。
不过,志书上对刘廷元之后经历含糊其辞,一笔带过。实际上,刘廷元“里居三年,起太仆寺少卿”是在天启五年(),而将他提拔起来的人,是魏忠贤。也所以,他是被实打实列入“阉党”的人,崇祯皇帝清算魏忠贤时,刘廷元被列入“逆案”,判“城旦”,“城旦”是秦汉时流传下来的一种刑罚名,秦朝时是服四年兵役,汉代改刑期为五年,夜里筑长城,白天防敌寇(站岗)。到了明朝这会,实际就是判了他几年劳役,不过,反正有钱,出钱赎罪,被贬为平民。
这应该就是,志书虽然不能忽略他,但也只能寥寥几笔带过的原因。
这世上,有些人,可能到老都普通,也可能极为出色,但他们的人生一直比较正常,没有什么大起大落。也有一些人,一辈子浮浮沉沉,有的“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人生赢家;也有人经营半生,最终一场“镜花水月”,这其中的因缘际遇,对个人而言,其实是无可奈何的,更多的时候,人是只能被命运推着走的。
刘廷元人生际遇的大改变可能就始于那场梃击案。
今天,我们无法确切探明当初刘廷元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论断,但,这个案子既然位列明末三大疑案之首,那么,只能说,其中确实疑点重重,而疑点重重的案子谁又敢说自己下的结论就是绝对正确的呢?
虽然,多数的人都认为郑贵妃及她的兄弟郑国泰是幕后的主使,事实其实也未必一定如此。按理:梃击案时,太子已经三十三岁了,并且已经当了十五年的储君了,不管万历皇帝如何不喜欢这个太子,但有绝大部分大臣们的支持,太子的地位也是基本稳固的。而且,太子最大的儿子,也就是未来的天启皇帝朱由校,这时也已经十岁了。只要没有太大的过失,太子顺利登基那是迟早的事儿,所以郑贵妃没有必要去谋害太子。就算她想谋害太子,为什么不在太子小的时候下手呢。况且,青天白日的拿根棍子冲进皇宫伤人这种蠢事真不是一般人能想得出来的,毕竟,几乎没有什么成功的概率。再说了,郑贵妃本来就是众矢之的,太子出了事,别人第一个肯定想到她,她应该也没这么傻。
当然,梃击这事儿也可能和郑贵妃有点联系,因为说不定这事就是郑贵妃的手下庞保、刘成两个人,为了向主子献媚讨好擅自做的事。
谁知道呢?
不过,不管这起案子多么匪夷所思,疑点重重,对太子来说,除了受到一场惊吓之外,他的地位反而更为巩固了。
一波才平,一波又起。在“梃击案”之后,又发生了“红丸案”。
事情是这样的:
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万历皇帝驾崩了。八月,太子朱常洛登基成了泰昌皇帝。
郑贵妃怕朱常洛跟她算旧账,所以决定要讨好他,送了无数珍宝及8个美女给他享用。朱常洛身体本不强健,现在又突然多了这么多美女,于是就力不从心,体力不支。可是,他并不节制自己,照样与这些人鬼混。一天夜里,为了寻求刺激,朱常洛可能还服了春药。这夜,皇帝狂躁不巳,大笑不止,精神极度亢奋。次日一大早,侍寝的吴赞连忙请来御医崔文升诊治。崔文升不知皇帝是阴虚肾竭,还以为是邪热内蕴,下了一副泄火通便的猛药。结果,朱常洛一宿腹泻30余次,危在旦夕。这下子,闯了大祸,朝廷上唇枪舌剑,吵声骂声不绝于耳,都说是郑贵妃指使的,要害皇上,因为崔文升是郑贵妃的亲信内侍。
重臣杨涟上疏,谴责崔文升是个庸医。也有大臣指出,皇上的症状显然是体虚,应该以滋补为主,却用了相反的药,肯定另有隐情。更有大臣不仅请求皇上好好调理,甚至提出了要尽快立储。
朱常洛倒是停了药,但是身体已经垮下来了。病榻之上的皇帝召见了群臣。首辅方从哲等人请求皇上谨慎用药,皇帝拉着皇太子的手想要托孤,并叮嘱大臣们要抓紧为自己筹备寿宫事宜,显然他已经准备为自己考虑后事了。
过了几天,朱常洛更加不行了,再次召见了方从哲等人,这次,他主动问起了先前一个鸿胪寺进药的官员。这个人,叫李可灼。鸿胪寺是掌管朝会、宾客、礼仪等事的一个机构,医院,所以李可灼并不是太医。李可灼之前找到首辅方从哲,说自己有仙药(李可灼的药具体怎么制作的不是特别清楚,但应该和当年宫廷中特制的一种“红丸”,又称红铅丸的相类似。据说,嘉靖年间极受皇帝宠爱的陶仲文本是个不起眼的守仓库小吏,此人以符水和除妖等类的法术,使嘉靖入迷,因献“红丸”有功,更是受宠,一跃而成为朝廷显贵。这“红丸”制法很特别:须取童女首次月经盛在金或银的韶皿内。还须加上夜半的第一滴露水及乌梅等药物,连煮七次,浓缩为浆。再加上乳香、没药、辰砂、松脂、尿粉等拌匀,以火提炼,最后炼蜜为丸,药成。据《明实录》载,嘉靖年间,为了配制“红丸”,前后共选少女人。嘉靖二十六年的二月,从畿内挑选11至14岁少女人入宫,三十一年十二月又选人,三十四年九月,选民间女子10岁以下者人,同年十一月,又选湖广民间女子20余人,四十三年正月选宫女人。这些尚未成年的小姑娘,后来都成了嘉靖皇帝制药用后的“药渣”了。)想要进给皇上。但大臣们对于这种丹药的使用非常慎重,不同意李可灼献药。不过李可灼因为时常跟着御医们进进出出的,和宫内太监很熟悉了,所以他想办法让太监们告知皇上自己有灵丹妙药。这会,估计也是觉得自己实在不行了,所以皇帝想起了这个自荐的李可灼。
李可灼到了以后,仔细诊视了皇帝,然后一一指出皇上的病源以及医治的方法。皇帝听后大喜,他觉得自己找对人了,命令李可灼进药。
向病重的皇上进药当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大臣们命令李可灼和御医们好好商榷,但谁也不敢下决定。
不过皇帝自己等不及了,下令催促尽快进药。
李可灼调了药后进上。朱常洛此时连喝水都喘,吃了李可灼的药后,他觉得好受多了,感觉“暖润舒畅,思进饮膳”,连连称李可灼是忠臣。
当天下午,朱常洛又要求再服一丸药。此时,御医们都认为不合适,但是皇帝频繁催促,于是,李可灼又进了一颗。
次日五更,泰昌皇帝朱常洛突然驾崩。
此时,朱常洛才即位一个月,八月初一继位,九月初一就驾崩了,年号还没来得及制定呢!说来也真令人感慨,万历皇帝这个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的儿子,却成了明朝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年仅三十九岁。
登基时还好好的皇帝一个月就宾天了,这在朝野间引起的舆论可想而知,群臣议论纷纷:皇帝登基后本来就朝政烦心,加上郑贵妃又进献美女劳体,身体已经虚弱不堪,却又接连服食大黄与红丸,大黄为寒凉之物,红丸又是大热之物,二者都用于朱常洛纵欲过度的身体,后果可想而知。
李可灼的红丸直接置皇帝于死地,其罪当诛。但是,首辅方从哲却拟旨让李可灼称病回家,并且还赐了金币。这下,大臣们迅速把矛头指向方从哲。因为李可灼实际上是方从哲带进宫来的,也要追查方从哲。方从哲想撇清关系,慌忙上疏请求退休。可是退休之后,声讨他、要求严办他的书文还特别多,就算许多大臣为他开脱,这事也很难了断。方从哲一面竭力为自己辩护,一面又自请削职为民,远离中原。
由于此事涉及宫廷秘事,虽然疑点重重,有人说皇帝是因为服红丸而死,也有人说与红丸无关,应该是皇帝旧病未愈,劳累所致。但舆论大部分都指向泰昌皇帝朱常洛实际上是遭了郑贵妃等人的暗算。
但此事毕竟也只是猜疑,谁也拿不出确凿的证据。
最后,威信很高的刚入阁大臣韩爌上疏陈述了他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指出确实是皇帝自己要服用红丸的,才算暂时平复了众议。
“红丸”案这件事就如同之前的梃击案一样草草收场,算了结了。李可灼被判流戍,崔文升被贬放南京。
泰昌帝朱常洛死后,尸骨未寒,又发生了“移宫案”。
“移宫案”严格地说,是一个事件,最多其中还夹了个盗窃案,并不是如同“梃击案”和“红丸案”一样错综复杂。
这里的宫,是指乾清宫。所谓移宫,就是指把一些不应该占居乾清宫的人从乾清宫里赶出去。在皇宫中,内廷有乾清宫,就好比外廷有皇极殿,只有天子可以居住,皇后配天可以共居之。其余妃嫔,进御时可暂时居之,但不能长期居住。
万历四十八年()七月至九月一日,万历、泰昌两位皇帝相继而亡。接下来的新帝即位之事关系着国家的命运,成为朝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