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县城主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守住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定于年9月15日在县城主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主城区核酸检测
(一)采样对象
县城区内的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采样时间
年9月15日6:00—11:00
(三)采样地点
城区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原则上居民在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可在工作地或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管控时间、区域和要求
时间:年9月15日5:30—11:30
区域:县城区及城关镇城东、杨庄、寺湾、武湾社区
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区域内实行静态管理。除保障区域核酸检测、居民生活、县城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主城区内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场所一律停业,所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公园游园关闭,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停运,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非必要不流动、非必要不外出”。
二、注意事项
(一)年9月15日全县暂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但需及时向村(社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报备。
(二)9月15日,县主城区辖区内居民要按照社区、小区物业通知要求,提前申领并出示“核酸检测
汝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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