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必须坚决予以打击。3月3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叶某某为首的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叶某某与杜某某等人相互纠集,在汝阳县实施了故意伤害、催收非法债务、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同时指控被告人叶某某纠集被告人杜某某等人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汝阳县域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的犯罪事实。
法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并有序开展了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安全措施保障有力,充分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在持续近9个小时的庭审中,该案审理于当日下午18时顺利结束。鉴于该案案情复杂,被告人数、罪名较多,法庭将在休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在扫黑除恶常态化背景下,此次庭审的顺利开展,充分彰显了汝阳法院除恶务尽、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下一步,汝阳法院将不断总结扫黑除恶经验做法,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攻势,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严惩,为平安汝阳、法治汝阳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