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的工作意见》后,汝阳法院迅速行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8名专职调解员迅速配备到位,并在人民法庭发挥调解特长,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01发挥制度优势,落实市委要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解纷,更是要依靠党的领导。汝阳法院党组一直将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向党委汇报,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年初的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县委政法委专门安排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在各地方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各人民法庭的专职调解员均于年4月底配备到位。随着专职调解员工作的开展,初步实现了及时有效分流纠纷、减轻人民群众诉累、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构建多元解纷机制等多方共赢效果。年上半年,汝阳法院人民法庭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1.03%。
02发挥派的优势,体现驻的作用
首先,专职调解员由所在乡镇派到法庭工作,相关经费由乡镇保障,定期向乡镇汇报工作情况,能够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乡镇,有助于党委政府决策;遇到需要相关部门配合解决的情况,由于大多数调解员具有综治中心工作经历,可以直接进行沟通,更容易能够发挥综治中心协调作用,凝聚合力化解纠纷。其次,专职调解员常驻人民法庭工作,每天坚持8小时工作制,日常工作由法庭考勤和管理,接受法庭的委派对纠纷进行诉前、诉中调解,进一步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实现资源整合有力、矛盾分流高效、诉调衔接紧密、纠纷化解及时的工作目标。
03发挥科技优势,丰富调解方式
专职调解员来源于公道正派、热爱调解工作且具有一定调处能力和政策水平的乡贤、退休干部,具有熟悉辖区民情、受人敬重、懂政策法规的优势。但是随着经济发展,人员流动性加强,地域限制传统调解作用发挥。作为互联网+“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破区域壁垒,提升解纷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解纷需求。汝阳法院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将专职调解员纳入调解平台,依托诉调对接机制,将调解员的传统优势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调解+线上确认”的优势结合起来,线上云调解,线下少跑路,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一站式解纷服务,实现“为百姓解忧、让正义提速”。
04发挥专职优势,实现多元解纷
专职调解员较兼职调解员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参与范围更广泛。专职调解员实行每天七小时工作制,与法庭干警同步上下班,其工作范围不局限组织调解,可以扩展到纠纷预防化解的方方面面,比如接待群众咨询,参与普法宣传等。专职调解员已接待群众余人次,参与普法宣传7次。
二是诉调衔接更便捷。以往的调解员分散在乡矛调中心和各行政村,当法庭提及人民调解时,部分当事人认为法庭在推诿扯皮,部分当事人嫌麻烦就拒绝调解。现在专职调解员在法庭直接组织调解,诉调衔接更加及时、高效,使得群众更加愿意接受调解。专职调解员已参与诉前化解纠纷42件。
三是化解纠纷更专业。专职调解员常驻法庭,参与法庭组织的各种培训,接受法庭面对面的指导,在“驻法庭、勤培训、听庭审、解纠纷”中,不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依法化解纠纷的能力。专职调解员参与诉中化解纠纷37件。
四是调解工作更权威。专职调解员李留荣在法庭工作一段时间后,向法官说道:“在法庭调解和以往我们调解不一样,法庭一头是我们的调解室,另一头是审判法庭,大多数群众更愿意选择我们的调解室,群众更认可我们调解的权威性。”就像调解员说的,专职调解员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可申请法庭出具法律文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人民法庭已根据专职调解员的调解协议出具法律文书32份。
原标题:《汝阳法院人民法庭专职调解员“术业有专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