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友乎?节孝乎?叔侄为世俗荣誉争讼--解读《冒志殴尊案卷》
原创蔡予新
《冒志殴尊案卷》是记录一件诉讼案卷的清代钞本,封面题:“大清光绪四年()岁在戊寅正月,大启、大崇、大镛、嘉谊、嘉喜仝立”。大启、大崇、大镛为兄弟三人,嘉谊、嘉喜则为侄辈。
该钞本作者也是这案卷的当事人,姓名:李敬承,籍贯:安徽婺源,家住婺源东乡五都黄莲潭,年龄:六十岁,身份:生员即秀才,职业:教书先生。
该案件的由来详见他的自述:“病中草述节略使后人知来由,丁丑岁,予在秋溪教馆,东宅有安庆报子到,问之,乃己巳年修通志,予问黄莲潭入志者,亦是尔报乎?答曰:总在包囊中,检出视之,内中李祖荣为其祖騰芳入志,其条曰:附贡生李騰芳事亲至孝,兄弟三人各爨后,生意之事付与夥计,料理养亲之事,一肩担承,二弟得子迟,季弟早丧,有子六人,騰芳扶养成立。如此慌报,将置吾母於何地?吾母现在,年八旬,当日亲身奉养翁姑,抚养儿媳,活证难磨,若任其慌-----(原文缺)”。
光绪丁丑年(),李敬承在秋溪教馆教书。年末,见安徽省城安庆的报子来到东家,称己巳年()修安徽通志,东家做善事入《省志》。《省志》即《光绪安徽通志》,光绪三年()成书,四年()刊行。他询问报子有没有黄莲潭的事迹入省志,报子即旧时给得官、升官、考试得中的人家报喜而讨赏钱的人。
经过翻检,李敬承见有其侄李祖荣将祖父李腾芳的“事迹”入《省志》的“捷报”,称“孝友”。孝友指事父母孝顺、对兄弟友爱,也专指对兄弟友爱。申报“孝友”本无大妨,应是李氏家族盛事,“其条曰:附贡生李騰芳事亲至孝,兄弟三人各爨后,生意之事付与夥计,料理养亲之事,一肩担承,二弟得子迟,季弟早丧,有子六人,騰芳扶养成立。”李腾芳的“事迹”有二:一则李腾芳扶养李敬承兄弟,二则“一肩担承”赡养双亲。
然而,李敬承也向《婺源县志》申报其母亲“节孝”,其事迹就是苦守节尽孝养双亲,“吾母现在,年八旬,当日亲身奉养翁姑,抚养儿媳,活证难磨,”如果承认李腾芳“一肩担承”赡养双亲,那么李敬承之母苦守节尽孝奉养双亲,从何谈起,也相互矛盾了,冲突就在这两点上。李敬承认为“李祖荣为其祖騰芳入志,全假犹罢,无奈损人利己,使人不肯甘受”。李敬承之母尽孝的公婆即是李腾芳的母亲,两者是伯婶关系。
年终,李敬承结束教学工作,寒假回家过年。他持以长辈的名份,带着问罪、责备的口吻,上门询问其侄李祖荣,要求侄儿将“孝友”事件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并责成恢复他母亲的名誉。李敬承倚老叔尊,李祖荣则年盛力强,根本不把叔父放在眼里。叔侄两家一直不和睦,这个事实,李敬承在后面的讼状中提及:其父死后,不久就分家各过日子,其伯父李腾芳随即收购了他家的田地,两家顿时形同路人。
叔侄双方讲不拢,随即恶言相向发生肢体冲突。李敬承年过六旬,年老体衰,而李祖荣仅二十七岁,身强力壮,加上有一群亲属做帮手,李敬承被打得鲜血淋漓,大败而走,一身衣裳沾满血迹。李敬承感到大失体面(他是秀才),大失叔尊(他是李祖荣的叔父)。于是,他走上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之路,一场官司风波由此而起。他以“冒志”和“殴尊”二个理由打这场官司,“冒志”指李祖荣将他祖父李腾芳擅入《省志》“孝友”条,侵犯了他母亲的“节孝”的名誉。“殴尊”则是李祖荣殴打李敬承,侄儿打叔父,以下犯上。他要挽回世俗名誉、社会地位和尊严,弥补身体受到的侵害。
一、先投乡词
光绪四年()正月廿三日,“具投状人敬承仝姪嘉谊,投为盗名犯义嗔论殴尊、叩呈覈实究逆维风事,被逆姪祖荣,扛殴人:接富、祥寿、五头、科,余凶候补名。证身父兄弟叁人,騰芳居长,祖母在日,叁房轮养,迄至临没,並无参差,駭荣将伊祖騰芳魆上省志,谎称养亲之事,壹肩担承,现在身母年八十,当日亲身奉姑,活证难瞒,荣只顾盗名奉祖,将置身母於何地,又冒称身兄弟六人,騰芳扶养成立,窃思身父在日,已经分爨,身父没后,騰芳买身兄弟田产,业随契割,等于路人,扶养属虚,又已概见旧冬省志来报,始知其诈,死者竊不虞之誉,生者抱不白之冤,身向荣酌实,荣反纠党擒身扛殴,血伤凭确,血衣淋漓,溅及救者,比经验明,犯义逆尊,莫此为甚,为此迫叩约尊先生尊前施行。”
乡词一式五份,分别投送本村乡约、本族房长、保正、理众二份。乡约,指明清时乡中小吏,由县官任命,负责传达政令,调解民间纠纷。清代乡村每十户为一保,每五百户设都保,为首称都保正。此时李敬承尽管受了很大的委屈,但是他不想把矛盾搞大,他企图在乡村一级小范围内解决纠纷。另一种可能是,当时有规定或约定,去县城打官司之前,必须经过乡约调解。调解不成,方可去县城打官司,李敬承不得不先走乡约调解这条路。调解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乡约偏向李祖荣,因为他家财大气粗,根本约束不住他或者不想得罪他。民间的调解失去了作用,或者调解结果不利于李敬承。李敬承毫不犹豫走进县城呈状纸控告李祖荣。
二、禀告县官
先简述一下清代官衙的封印、开印惯例,封印选在每年十二月十九、二十、二十一日三天中的一天,开印的日期选在新年正月十九、二十、二十一日三天中的一天。期间这一个月,各级官员放假,不办公理事。光绪四年()正月廿八日,距投词乡约仅五日,县官上班办公时间仅七天左右,李敬承就上呈状纸,可见他对这场官司很着急紧迫。状纸与投乡约词大同小异,“约族公论,负嵎莫制,尤敢纠集乌党,录名画押,谋杀生命,窃生老母守节八旬,将入县志,若任其诈冒,有妨母节,安肯甘受,非叩法究,伦纪奚存?不得不伏叩宪太公祖恩鉴,逆殴有伤,盗名卷确,赏提到案,究党究殴,以整伦化,焚香上禀。”,李敬承在呈状上的署名是李继昌,这可能是他读书参加科举考试时用名。
二月初三日,县官出批:“李继昌伤已验明,候差传李祖荣等讯供察断,供单已附。”衙门公事公办,拟出传票传唤被告,办事也不算太拖拉。李敬承接到批复,等待县衙出传票传唤被告人李祖荣,但连过几日,始终不见县衙动静,眼看考试将近,不觉着急起来。
二月初八日,他再次呈文催促,“禀为沐恩批传讯,恳迅饬差以便赴考事,缘生以冒志殴尊等情具控一案,沐恩批示,伤已验明,候差传李祖荣等讯断等谕,捧读之下,仰见明察秋毫,自应静候发房佥差,何敢凟烦,但闻□□学宪将次案临徽郡,生当赴试,不得不再叩宪太公祖恩鉴,考期在即,迅赏发差提逆到案,究党究殴,以整伦化,焚祝上禀。”禀文中提及学宪即学政,当时安徽学政按临徽州,主要是主持岁考或科考,秀才由附生升增生,增生升廪生,皆出自岁考。另外,三年大比之前,先对秀才进行甄别,就叫科考,科考合格,始准参加乡试。
李敬承的催促得到县衙较及时的回复,二月初十日,杨知县签发一张“信票”,信票即传票,其内容是主要的:“钦加同知衔特授婺源县正堂加五(级)记录十次杨为饬差传讯事,据东乡黄莲潭生员李继昌、民人李嘉谊呈称,生父兄弟三人,騰芳居长,前修省志,芳孙祖荣魆将伊祖上志,谎称芳养亲担承,又称生兄弟六人均芳扶养,旧冬见省报,始知其诈,向荣酌实,喝凶擒殴,约论莫制,叩验提究等情到县,据此除验伤讯供批示外,合行饬差传讯,为此,仰役协同约保,即传后开有名人等,限三日内赴县,以凭讯究,去役毋得延迟干咎,速速传。计开:李祖荣、李接富、李祥寿、李五头、李科,以上被。李继昌、李嘉谊,以上原。李嘉猷抱呈,约保。
光绪四年二月初十日,差:王河、张淦、黄开、潘贵、潘辅、程然,县行。”信票附注了这次公差的执行费用:贽见钱贰仟九百文,发脚钱贰仟壹百文。这些收费名目和金额,对研究当时的司法审判有参考价值。
李敬承将状纸上呈县官,李祖荣自然不会坐视不理,他也积极应对,运用人脉和经济资源,李祖荣与李允钦结成同盟。两人在李允钦家饮酒,李允钦给他出谋划策。这一幕,让李敬承觉得简直是对公理、法律的挑衅,他前去论理,毫不例外遭到驱赶和殴打。
更令李敬承意想不到的是,信票发出,被告一干人等也带到县城,此案依然没进展,既没提审,也没对被告实行限制措施。“兹蒙差传,钦俨然嫌疑不避,与荣到城,当街掉臂而行,倚势挺讼,”被告居然与同谋手挽手、肩搭肩地逛大街。李敬承气愤极了,他再次禀告县官,强烈要求:“非沐恩严究凶党,以惩逆殴,将来懦弱穷儒冤何处伸?为此再叩宪太公祖恩察下情,提逆到案,押交凶党,以惩逆殴,以杜效尤。”面对被告的强势,李敬承也感觉到处于弱势地位的无奈,只能示弱请求官方保护。
自从县城回来,李敬承因惧怕受到被告的纠缠和可能的伤害,不敢回家,只在教馆里教书,连他母亲生病,他只能偷偷潜回家服侍。李祖荣、李允钦的人不时来回窥探,这让他在担惊受怕中过着日子,心身压力非常大。时间又熬过去三个月,李敬承担心此案无期限拖延,人证、物证有失灭之虞。四月廿四日,县衙差吏又上门勒索去发脚力钱弍仟一百文,却不透露任何有关案情风声。
四月廿八日,李敬承再次禀文上呈,催促县官审理,“窃思祖荣当日蒙冒省志,族内正人並不知,伏乞恩赏提其当日人证,如无人到案固谎,所到非其人更谎,不得不叩宪太公祖究逆究唆,提凶提证,以杜后患。”
催审禀文递交后,知县在当日夜晚开堂审理,这是李敬承意想不到的。更令他出乎意外的是,知县这次夜审,他居然不是原告,且被告也没到堂,相反,李敬承他自己是被告,显然,他被人反告了,告他的人是李祖荣。李敬承是如此叙述:“四月廿八日事,李祖荣贿通族内邪党,冒充进禀,谎称身素行索诈,后司衙役,一併串通,独瞒县主一人,伪禀一进,黑夜坐内衙审问,坐上公席,即以伪禀一偏之词为据。”李祖荣的社会活动能量让李敬承措手不及,李敬承似乎尝觉到无穷无尽的官司苦味了,然而只仅是刚开头。
庭审“笔录”是这样的:知县问:秀才何以惯索诈人家?李敬承对答:生员平素品行,请父台去遍访合县,果是好人歹人。知县问:李某人,汝亦知纲鑑否?文王于纣王,是何称呼?李敬承对答:文王于纣王,只有一称呼,无二称呼,当其三分有二之日,仍是君臣,及其八百会同之日,即是独夫。李敬承又补答:生于纲鑑,虽然不熟,觉薛包之为人甚好。知县问:薛包是何朝人?李敬承对答:汉。知县又问:前汉后汉?李敬承对答:有鑑在。上面这段对话,不似审问,仿佛是一位知县与一位饱学秀才之间的学问探讨,只不过,对话里火药味很浓。岂料,李敬承话音刚落,“其时旁边观者闻言哄笑,兼之左右桌角吏添言:明说薛包,莫非寓意骂老爷草包否?县主坐在公座上,便面青如一指濶,勃然变色曰:县官尔做乎?我做乎?何乃谈典故而直言不逊也。”
知县以为李敬承骂他是不学无术的草包,这明显是皂吏一知半解或挑拨离间。知县当即“吩咐书房王以卿戒饬廿”,由于李敬承是秀才,功名在身,打不得屁股,就挨打手板二十下。知县怒气未消,接着“跳下公座,耀武扬威,揪身(李敬承)之辫,逼结。”硬要李敬承具结服判,李敬承抗辩,“案未曾审,如何肯结。”衙门差役一拥而上,李敬承不得脱身,结纸早已由书房写成,“其内有毋许上控一句歇脚。”李敬承被人揪住辫子,没奈何,明知是逼迫,也只得乱涂一笔,画押具结,以求暂时脱身。
这场夜审使得李敬承受尽屈辱,大丢读书人的斯文体面。李祖荣事先做好充分准备,上下其手,打通衙门里的各层关系,让知县确信是李敬承故意敲诈他,反告李敬承一状。知县提审,时间竟安排在夜间,且缺原告到堂,单独提审被告。此时,李敬承已由原告角色转变为被告,表露出李祖荣与知县的关系非同一般。从审问的第一句话来观察,知县早已作有罪推定,认定李敬承诬告敲诈李祖荣。
不过,也可以推测,知县之所以要安排夜审,可能觉得家族内部纠纷,不宜公开审判,想私下调解结案为妥,这样既不伤李氏家族内部和气,又符合固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行为法则。这个推断,从县衙书房事先拟写的具结内容可佐证,结纸中有不许李敬承上诉的规定,这固然对其不公平,但也含有“息讼”的意愿。
夜审中,由于李敬承天真的书呆子想法、杨知县有限的知识面,加之皂隶的故意挑弄,一场不公开的内审调解最终演化成全武行,李敬承与杨知县结成怨家。李敬承在回答杨知县的提问之初,就认定知县偏袒李祖荣,料定不会作出公正的判决。他“自忖度县主纔坐上公座,开口便如此偏袒,则案讼定是偏断,可想而知,到不如待其说出破绽,驳他几句,使他退堂,再作商量。”又“心中暗想,县主既受朝廷爵禄,审案之时,言语当避忌讳,问非当问,忌讳明犯,身前对他这几句话,请他自觉无颜足矣,”
李敬承一厢情愿地想用《纲鑑》中的“薛包”典故(薛包,东汉人,以孝友闻名于世)来提醒知县,“意中是欲他悟到薛包之事,庶几缘典以折狱也”,希望他秉公执法。“不料,幼童所晓之典故,而云南进士官杨春富竟懵然不知”。据《婺源县志》卷十三、官师一、县职:“杨春富,号名园,云南楚雄县人,由进士同治十二年任。”李敬承运用的一个好典故,非但没唬住杨知县,反挨了二十手板。
回家后的李敬承心情很糟,“是夜之审,半塗而废,有官如此,何以为民分忧,逼身不得不向前行矣”。李敬承决心上诉,时遇徽州知府不在岗,“情激诉府,恰府公出,投诉无门。”于是他越级上告,将诉状递到芜湖道(徽宁池太广道,领安庆、徽州、池州、太平、宁国五府,治芜湖。光绪年间置分巡皖南道,领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广德五府一州,治芜湖,故称芜湖道。)
三、状递芜湖道
五月某日,李敬承因“忧忿卧病中途”,委托侄子嘉谊、嘉湧代他呈状上诉到芜湖道衙门。他在状纸中,陈述案情起由,控告婺源知县办案不公,“奉县堂讯,满望肃法有主,殊知财可通神,书役贿通,后司侮弊,朦蔽县聪,不究凶殴,将生戒责廿,勒生完结,生苦难遵,奈堂威逼迫,喝役拥劫,痛忍连心,可怜生年六旬,含此奇冤。”恳求道台“恩怜鉴主,赏提审办,肃法纪以正人伦,维风化以安儒懦。”
道台阅状后,对李敬承的“纵逆勒结,枉法含冤”的上诉理由并不认可,即批:“该生为母请旌,果符年例,得邀旷典,在该生固得遂显扬之私,即该生之姪李祖荣等亦莫不与有荣幸,何得反多阻扰争殴肇讼之事,况騰芳为该生之胞伯,身后得与孝友之列,是懿行节操萃于一门,一邀朝廷之旌,一得通志之誉,该生等方将庆幸之不暇,又安可因此微嫌,互相攻讦,致贻先人口寔。”道台认为,在家族内部,孝友、节孝并无冲突和矛盾,家族内部纠纷,劝和调解为宜,应“息讼”至上。
因此,道台并不直接审判是非曲直,而是要求:“该生既列庠序,当明义礼,似此口角,细故既经控县,着即赴县,静候讯断,不得率请亲提,致滋讼累违式。”让李敬承耐心等待县衙的判案,遵纪守法,不要累讼伤身。
道台这番不分屈直的劝词,显然平息不了李敬承心头的冤愤之情。他再次向道台提交诉状,吸取上次状诉的不足和缺陷,他特地找到“代书”替他写状纸。“代书”是当时专门替人打官司写状纸的专业人员,经他们之手的状纸,均加盖官方颁给的“代书戳记”,衙门认可这样的状纸。
经过“代书”修饰的李敬承状词是这样开白:“具状徽州府婺源县附生李继昌为殴辱无伸,非敢滋讼事,缘生年六旬,舌耕三十余载,素守卧碑,从无干预外事。”接着,他又复述一遍案情事略,特写明:“(李祖)荣畏抗案,贿通劣绅出入公门之李允钦,假冒房族,突插帮讼,朦县偏断,不究殴尊,反责生廿戒饬,竟成逆焰滔天,斯文扫地,冤上加冤。”紧接一段是情景渲染:“当时,生欲撞死案前,猶望天上有天,奇冤可雪。”捎带几句对道台的恭维:“捧读金批,曷勝感戴,洵是一字一珠永为宝鑑。”
状纸中重点说明为何越级上告的原因和理由:“理当遵批赴县,何敢滋讼,生果口角细故,断不控县,生果不确被逆殴,亦不敢扛县验伤,生果不实受冤,万不敢不惮跋涉,卧病请提,生果不真实受县屈,更不敢再禀妄凟,况生既忝读书,讵不自知讼则终凶,且生年已衰老,尚又老母在堂,又何暇鼠牙雀角,无如既被逆殴,由逆致辱,使生情万难已,若不再求严整,不独生命莫保,而将来伦常日頹,斯文顿没。为此,沥陈殴辱之冤,遣抱再叩。”
最后恳请道台亲审或将案件下发给徽州府审理:“为懦作主,恩赏亲提,以雪沉冤,抑或檄府亲提,振伦扶懦,如虚坐诬,簪缨万代,啣环上禀。”状纸中提及“卧碑”典故,明清时期,为了约束和控制生员言行,将有关条规镌刻在碑石,称卧碑。卧碑条文有不许生员干政言事,限制诉讼等内容。芜湖道的刘道台估计被李敬承执着打动,他迅速批文给徽州府:“昨据具禀,即经明晰批饬在案,兹据控称,被殴受伤经县验讯,如果属实,何至反受戒饬,其中恐有隐饰别情,仰徽州府即饬婺源县迅即提集人证,讯断详夺。”
显然,刘道台对李敬承被殴反受戒饬一事感到不解和疑惑,认为其中另有隐情,因此要求徽州府立刻责成婺源知县重新提取人证、物证再审,及时上报审判结果。同时,刘道台叮嘱再三:“毋任同室操戈,久滋讼累”,这是对徽州府、婺源县的办案要求,也是对李敬承的劝谕。
徽州府的何知府接到刘道台的批示公文,当即以札文转饬婺源县:“札到该县,立即遵照迅速提集人证,秉公讯断详夺。”最后仍有语气加重的这一句:“毋任同室操戈,久滋讼累,切切,特札。”
面对道、府两级的压力,婺源杨知县依然久拖不办,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策略。李敬承是这般记述的:“道遗文到府,府札到县,理宜县主遵札,提人证复讯,无奈县主杨,因谈纲鑑薛包之事不晓,为士者笑之,此恨县主积于胸中,迁怒于身,冤责戒饬,偏听伪约族谎禀作主,豈有接两宪文札而不朦详者乎?”他认为杨知县气量太小,因《纲鑑》薛包典故之事被人讥笑,怀恨在心,加之李祖荣做伪证反告,偏听偏信,故特意不审不判,饰词应付上司。
年关将近,这案一直拖着,他又起意欲赴府、道控告。他母亲此时生病,作为孝顺之人,他在家服侍照料,没有时间外出。“为母病日沉重,不敢远离左右,延纏至十二月廿三日寿终,更宜居丧守制,以待起服。”他仍打算居丧守制后上诉,光绪五年()杨春富离任,由湖南长沙人金士翘署理婺源县事。
四、后语
由于该案卷抄本内容不完整,我们无法了解李敬承事后的动态去向和案情。很遗憾,本文没有述及这场诉讼的最后结果,也许这场官司根本就不会有结果。光绪《婺源县志》卷三十、人物九、孝友六有“李腾芳孝友”条:“李腾芳,字会之,附贡生,黄源潭人。性醇谨,奉养二亲,曲尽其诚,亲殁哀毁几灭性。遇荒年平粜,恤孀孤不取偿。济困怜贫,助亲朋无顾恡他,如立祀田建义仓,平路修桥,输租亭渡,至今人怀其德。”但该条文已不见“一肩担承”赡养双亲的内容。
《安徽通志》即“省志”无“李腾芳孝友”记载,说明这场诉讼尽管没能判决是非,但其社会影响已波及省、县志编撰者的取舍思路。直面社会舆情,省、县两级官方修志者也权衡利弊,有选择性地将相关条文入志,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传统体制的稳定。
孝友、节孝是古代中国伦理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两者发生冲突和矛盾,作为统治者一员的各级官府处于两难之中,何况清官难断家务事,又有地方势力的干涉,作为基本政府的县衙或模糊两可,或规劝和解,或拖延判案,都不失为上策。
维护社会秩序,不可同室操戈,不致讼累,是官府审判此案的出发点,当然,谁的社会势力强,有利面就摆向谁,这是毋庸置疑的。在整体的社会道德体系的维护层面上,就“孝友”、“节孝”而言,非等同于熊掌与鱼之间的决择。但对于李敬承、李祖荣来说,却是熊掌与鱼的取舍,这是当时的个别社会缩影,也是该家族宿命。就社会地位而言,李敬承是秀才,李祖荣是贡生,同是读书斯文人,却闹至叔侄两家反目上公堂,虽是个案,但也透视出社会共性,令人深思回味。叔侄两家矛盾的焦点,来自各人的不同利益诉求,均为了“名誉”,各自为战。
争斗的结果是李敬承阻止“李腾芳孝友”事迹入省志,却阻止不了“李腾芳孝友”条文入《婺源县志》,李祖荣“赢”了,达到目的,虽然不尽完美。然《婺源县志》中却没记录李敬承母亲的“节孝”条文,因此,不论这场官司的结果如何,李敬承在“入县志”这节点上,他的确输了。
这册案卷生动地揭示了清代诉讼世态的一面,案件的孰是孰非,对于今天的人们已无关紧要。随着案卷一页一页翻阅,往日的历史原像逐渐清晰,使得我们也能窥知其中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