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将一个月内连续盗窃11辆电动车、1辆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喜以及涉嫌收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社、赵某举成功抓获。
10月30日,辖区群众翟某某到城关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县城“滨河景苑”小区的电动车被盗。
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案件侦查工作。通过察看监控以及现场走访调查发现,案发当天12时许,一名可疑男子连续从“滨河景苑”小区南门推出4辆电动车,随后4辆电动车被一个开三轮车的男子拉走,这种情形显然是犯罪分子“盗销一条龙”的惯用伎俩!得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分别盯住盗窃和收赃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展开追踪。
经过12小时的努力,终于在次日早上7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社(男,50岁,城关镇洛峪村)、赵某举(男,24岁,汝阳县刘店镇)二人抓获,经过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在县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协助,城关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嵩县县城,最终在一出租屋内将盗窃惯犯刘某喜(男,49岁,嵩县木植街乡人)抓获归案。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喜对其疯狂盗窃作案12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喜、张某社、赵某举均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袁胜洋张慧)
编审:吴会菊
组版:丁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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