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白癜风医院 https://m-mip.39.net/man/mipso_4792767.html最好的白癜风医院 https://m-mip.39.net/man/mipso_4792767.html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张照片。由于我不会摄影,也没有机会去现场,这张照片是在互联网上找来的。在这里先诚恳地请求照片拍摄者原谅,原谅我为澄清历史真相,为了更生动地复原历史的场景,不得已选用了这张照片。
所谓“秦坑儒谷”石碑一看这碑石的模样,就没有什么真正的历史感。所谓“坑儒谷”的准确位置是不是在这里,也就更是说不清的事儿了。可秦始皇往山沟里埋人的具体地点弄不清楚,并不等于历史上就没发生过这坑儒害儒的事儿。为什么?因为这事儿在司马迁的《史记·秦始皇本纪》里有确凿无疑的记载——同此“坑儒”之事密切相关的,还有所谓“焚书”,后世把这两大罪恶行径合称为“焚书坑儒”。大家看我说这事儿“确凿无疑”,一定会想,既然如此,那我还要在这里说些什么呢?
这首先涉及我们如何看待《史记》这部书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可以说不管是谁,我们任何人在阅读《史记》时都要首先面对的一个重要基础。
这个问题,说简单很简单;可若说复杂,着实也很复杂。
说它简单,是任何一部史书对历史事实的记述,都不可能没有一点疏误;特别是不可能对每一件史事的记载都一清二楚,容有某些含混暧昧之处。司马迁对秦始皇“坑儒”之事的记载,前后脉络也许并不那么清晰,前因后果也许并不那么鲜明,但这只是史事考辨层面的事情。在历史学研究中,史事考辨是一项最基础的工作;考辨清楚史事也是史学研究的一项基本功用。因而若只是对秦始皇“坑儒”之事做出技术性的考辨,也就是一件像吃家常便饭一样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了的寻常事儿了。
说它复杂,是当代著述家中颇有一些人对《史记》纪事的信实性从根本上提出怀疑。这类学者以为司马迁写《史记》,不是为了记述实际发生的史事,而是因为看不惯当朝皇帝汉武帝的种种荒唐做法,从而刻意借古讽今,把道听途说的荒唐故事随意采录到堂堂“正史”里来;还有人以为司马迁写《史记》就像写小说、写剧本,甚至像现在有些写手写《故事会》一样,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觉得怎么耸动人心就怎么写。
这么一来,事儿可就大了。因为这涉及司马迁的为人和著史的态度。司马迁动笔撰写《史记》,虽说不是受命于汉廷,却肩负着比皇汉朝命更为庄重的使命,这也可以说是一种神圣的天职。
在《史记》的《太史公自序》里,司马迁讲述乃父司马谈临终前握着他的手殷切嘱咐说:
余先周室之太史也。……余死,汝必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夫天下称颂周公,言其能论次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大王王季之思虑。……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
对老爹这一通言语,司马迁将其简缩表述如下:
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
简而言之一句话,继承孔子作《春秋》的志业,续写出像《春秋》一样的史书!古人做事儿,讲究谦慎,那些饱学士人,更是如此,通常不会像现在很多大学教授那样自命不凡,胡乱说大话,一口一个国际一流,一口一个世界第一。可是,在深切体味老爹这一番念兹在兹的心意之后,司马迁竟直言不讳地讲道:
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这“何敢让”者,讲的就是我要上了,当仁不让,没什么可躲躲闪闪的,我司马氏执笔撰写的就是当代的《春秋》!
那么,孔夫子在五百年前为什么要来写《春秋》呢?这事儿,老夫子自己是讲得明明白白的——“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这所谓“见之于行事”,当然是指编次载录古人的实际行为,孔夫子所施刀笔,不过“采善贬恶”而已(《史记·太史公自序》),绝不会为了表达自己的道义追求而随意采录道听途说的荒唐故事,把子虚乌有的传说,写成真实发生的历史。
孔子撰著《春秋》,对待史事史实,其立场和态度如此,那么,如上文所见,矢志追慕其后的司马迁,也必然会亦步亦趋,恪守不渝。这一点,司马迁本人既已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读者,我们在阅读《史记》、利用《史记》来研究历史问题时,就一定要首先认明并准确把握这部史书的纪实性质。
另一方面,与后世史书不同的是,司马迁所处的那一时代,对《史记》纪事的严谨性和可信性还提供了特别的保障。
大家看老太史公司马谈在对他的儿子司马迁做“临终嘱咐”的时候,特别强调“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这一家世,复又断言“余死,汝必为太史”。这里的“先”字指的是“祖先”(现在有些地方的“乡骂”,还有“日你先”的骂法,只要是十六岁以上的成人,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这“先”字的意思是什么),上下通贯地理解,可以看出司马谈很看重“太史”这一身份。又司马迁本人也反复提及“司马氏世典周史”,或谓“司马氏世主天官”(《史记·太史公自序》),这更凸显了史职与上天之间的联系。
这是因为在上古时期史官本是一个颇具神职色彩的职位,即其身居天人之间,敬畏上天的程度远过于世人。上天在这些史官心目中的地位,也远远高于尘世的君主。因而必须记事以诚,记事以实。不然的话,将会遭受神责天谴,而这种惩罚的严酷程度,是甚于世间所有暴虐的君主的。正因为如此,才会在王纲涣散、百官失职的春秋时期,独有史官恪遵其守,出现齐太史一家兄弟三人前仆后继秉笔直书“崔杼弒其君”的“壮举”(《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表述,史职可以说是一种“天职”。
这种“天职”般的职业特性,在司马迁撰著《史记》的年代,仍有很强的存留,所以他才会有“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意愿(关于这一点,我在拙著《生死秦始皇》一书中已经做有很充分的论证,感兴趣的读者不妨自行参看),而这样的意识和境界,是保障《史记》记事信实性的内在机理。
看我这么一讲,很多人可能觉得这事儿本来就很简单,史书么,就是照录实事,又不是小说,怎么会为表达自己的现实感慨而随意写录道听途说的不实之词呢?要是随便想写啥就写啥,那不就成写小说了?那人们还读史书干啥,干脆直接去读《三国演义》、去看《故事会》算了。读史书,不就相信史书里记载的都是真事儿么?
实际的情况,真不这么简单。要是史书记述的史事都这么简单,那么,在很大程度上,世界上也许就不需要历史学者了。尽管当今学术圈内人对历史学者的使命和研究方法的认识各不相同,但澄清前人漠视的史事,辨析史书记载的谬误,阐发表象背后的隐微,这应该是绝大多数史学从业人员所能认同的本分事儿。前面我说史书叙事不可能略无疏误模糊之处,《史记》对秦始皇“坑儒”之事的记载就还有待治史者加以解析申说;特别是前人的论述,颇有似是而非的地方,这更需要仔细审辨《太史公书》的记载,阐明当日的真实情况。
谈到秦始皇“坑儒”之事,往往都会与他的“焚书”之举相提并论,而要想清楚说明“焚书坑儒”的发生缘由,就要从儒学在此之前的发展历程说起。关于这一历程的概括记述,见于《史记·儒林列传》:
自孔子卒后,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或隐而不见。故子路居卫,子张居陈,澹台子羽居楚,子夏居西河,子贡终于齐。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厘之属,皆受业于子夏之伦,为王者师。是时独魏文侯好学。后陵迟以至于始皇,天下并争于战国,儒术既绌焉,然齐鲁之闲,学者独不废也。于威、宣之际,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以学显于当世。
请大家注意,所谓“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不过上面引文的标点,是完全照录今中华书局新点校本的模样,但其中存在严重问题,影响到对这里所要讨论问题的理解,下面将具体说明其错谬出在哪里。
《史记》这段话,是讲孔夫子离世之后儒学的发展状况,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他刚刚去世不久的一小段时间之内,诸弟子散布天下各地,讲学布道,一派繁荣,而其达者往往为王者“师傅卿相”,稍逊者亦“友教士大夫。至于所谓“隐而不见”者乃时或有之,在观察天下大势时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第二阶段是在战国时期诸国并争愈演愈烈之后,因为在弱肉强食的天下秩序中不符合列国君主的要求,各地“儒术既绌”,其学独兴盛于齐鲁之间。在这第二阶段的齐威王至齐宣王之间,最有代表性的儒者,是孟子和荀子,先后“以学显于当世”。
值得吟味的是“是时独魏文侯好学。后陵迟以至于始皇”这两句话,仅仅从上下文意来看,这也应该是前后连贯相互呼应的话语;再下文“天下并争于战国,儒术既绌焉”云云,这分明讲的都是秦始皇以前的事儿。因为灭了六国之后才有“皇帝”的名号,先结束战国并争之事,后有“始皇帝”,所以“天下并争于战国”云云绝不应该直接承续在“后陵迟以至于始皇”句下,二者之间理应句断,“天下并争于战国”这句话完全是另起一层意思。
若是把这两句话紧密连结起来,读作:“是时独魏文侯好学,后陵迟以至于始皇。”就文从字顺,什么都很好理解了。这两句话是讲在战国诸国并争之时,列国君主,开始只有魏文侯喜好儒学,其后日渐衰败,直至秦始皇时期。那么,在秦始皇时期,儒学的境遇究竟如何?是在衰败中起而振兴了呢?还是衰败愈甚,以至趋于灭绝了呢?反正到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趋势究竟是上升抑或下降,太史公并没有明说。
不过《史记·儒林列传》接下来的一段话,倒也给我们提供了很重要的分析线索,即《史记》下文云“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儒士,六蓺从此缺焉”(案此“儒士”今本《史记》作“术士”,相关辨析详见下文),这显示出在“焚《诗》《书》,坑儒士”之前,《诗》《书》等儒家经典和儒学之士在大秦朝野应该都是具有相当地位的。
实际的情况,正同《儒林列传》上述记载相契合,而与现在通行历史著述的说法有很大差异。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各种通行历史著述带给人们的一般印象,是秦始皇斥逐儒学而崇尚法家;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这可以说是秦朝灭亡之后“自古以来”的看法。然而认真研读《史记》相关记载,我们却可以看到,单纯就一种思想学说在朝廷中的地位来说,秦廷不仅没有斥逐儒学,而且还十分尊崇儒学。
按照《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在“焚书坑儒”之前,秦廷即设置有七十位博士,而这七十位博士,就其“学科归属”来讲,都是儒学博士,而且是由秦始皇始创其制,如清人沈钦韩所云:“古以儒者名之博士,秦始有专员。”(沈钦韩《汉书疏证》卷四)例如,在这七十位博士当中,有位叔孙通先生,从这位秦廷博士的实际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所谓“博士”,就是从儒生中选出的,所以他们应当就是传习儒家学学的学者,而所谓“儒学”,当时在很大程度上又可以以“文学”称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仔细审度《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颁布“焚书坑儒”令时的相关记载,可知秦廷的博士皆应出自儒学,这一点应该没有什么异议。过去元人马端临即断然指明“秦以儒者为博士”(见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至近时洋博士胡适也说“大概秦时的‘博士’多是‘儒生’”(说见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做出的也是大体相同的判断。
我们再来看《史记·封禅书》记载秦始皇东巡,“征从齐鲁之儒生博士七十人,至乎泰山下”,议论登封泰山事。这里所说“儒生博士七十人”,明确点明这些“博士”乃是出自“儒生”,或者说他们都是身为“儒生”。因为如上所述,按照《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秦廷总共就为博士设置七十名员额,可知秦始皇这次东巡,他们是悉数奉诏从行,所以《史记·封禅书》这一记载,可以说是秦廷博士所有成员都是儒学博士的铁证。
《史记·儒林列传》载“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这位孔甲是孔夫子的八世孙孔鲋,“甲”是他的字(《史记·儒林列传》裴骃《集解》)。孔鲋为陈胜作博士这一事件,也可以看作是张楚沿承秦制的一个事例。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秦博士的儒学属性。
司马迁之父司马谈在概括诸家学说特点时,曾指出儒者之学系以“博而寡要”著称于世,盖因“儒者以《六蓺(艺)》为法,《六蓺(艺)》经传以千万数”,以至达到“累世不能通其学”的程度(《史记·太史公自序》)。这一点,应该就是儒学博士之“博”得名的缘由。综合考虑当时各门思想流派的实际情况,可以说知识丰富是儒家与其他诸家学说相比独有的特色,或者说在当时诸家学说之中只有儒家才具有丰富多样的具体知识,说的也就是儒学之“博”。这一点,乃是“博士”这一头衔同儒学学术内涵的联系。
那么,秦廷设置七十儒学博士一事意味着什么?显而易见,它意味着这改变了战国以来儒学日渐陵迟的局面。换一个角度来看,就大秦帝国本朝而言,除了儒学,朝廷并没有为其他任何一家学说,设置这样的官位,包括所谓“法家”在内,这无疑凸显出儒家在朝廷中独一无二且、唯我独尊的官学地位;即使是同后代相比,随便哪一个朝代,也都没有设置这么多官定的博士,这更加清楚地体现出秦廷对儒学的“尊崇”至少在形式上乃是空前绝后无以复加的。再说正是前面提到的那位叔孙通先生,率其“儒生弟子百余人”,带着大秦帝国的礼仪投靠刘邦,才建立起来汉朝的礼乐制度(《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当然这都是属于儒家的礼仪文化。因为只有这些儒生才能实现大秦帝国的礼制建设。秦廷特别设置七十名博士的员额以及令其传授儒家的学业,原因即在于此。
这些本来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在《太史公书》里的实际情况,用不着多大学问,更用不着丝毫功力,只要不带任何既有成见地认真读书,几乎谁都能够看见,也谁都能够理解,可学术圈里那些一本正经的历史学家们,却从来没有人向社会公众指明这一点。
这没有什么的高深莫测的道理,只是研究者们盲从前人成说而造成的认识误区和盲区。类似的情况,在各个领域的学术研究中应该都会有一些,但由于个人经历的原因,我只是在中国古代史研究中见过很多很多,一点儿也不奇怪。做学问,既然是为探明历史的真相,凡事只要认真阅读原始的第一手史料,无征不信,能看到什么,就认定什么是了。
凤凰出版社影印宋刻十四行本《史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所谓“焚书坑儒”之事在秦都咸阳发生了,其事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具体情形如下: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辙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
从中可以看到,诱发这一事件的起因,是侯生、卢生等为其寻求仙药的“方术士”,而且在这两个家伙溜走亡去之后,秦始皇震怒之下,说自己此前“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在这种情况下,秦始皇才将“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如此看来,被秦始皇活埋的似乎不应该是儒生,而只能是所谓“方术士”,也就是那些施行方术之士。另外,今本《史记·儒林列传》也说秦始皇是“焚《诗》《书》,坑术士”(案这也就是我在前面引作“焚《诗》《书》,坑儒士”那句话),这“术士”当然也就是所谓“方术士”,现在我们也可以简称为“方士”或是“术士”。后世有很多人,就是依据这一记载而断言秦始皇所坑去者乃是“术士”。这样认识的人,古代有很多,现代也不老少,譬如胡适先生就是这样看待这一问题(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我们看《史记·秦始皇本纪》的下文,在数落完这些“方术士”的忘恩负义之事,并特别指出“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之后,秦始皇却话锋一转,把矛头指向了跟这帮骗子毫无关系的儒生头上,即谓之曰:“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参看下文长公子扶苏所说“诸生皆诵法孔子”这句话,我们可以毫无疑义地认定,这“诸生”也就是“众儒生”。“廉问”,是察访查问的意思;“訞言”现在一般写作“妖言”,也就是某些人经常讲的“歪理邪说”那四个字儿。
秦始皇明明是被他自己重金招来的一大帮“方术士”骗了钱财,又丢尽了老脸,可他为什么头痛医脚,要去“廉问”这些与“方术士”毫无关系的儒生呢?
仔细斟酌《史记·秦始皇本纪》上述记载,不难看出,问题就出在秦始皇所说“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这句话上,对于他所召“甚众”的这些“文学、方术士”,秦始皇显然寄寓了很大期望,即想要依赖他们来帮助自己“兴太平”。因为如前所述,尊崇儒学,重用儒生,本是大秦帝国的一项重要国策。可是,结果呢?现在他已经看到,他“尊赐之甚厚”的卢生等“方术士”不仅骗吃骗喝骗完之后就纷纷各自跑路了,还很放肆地讲了一大堆他的坏话,这无疑会彰显出他的“不德”形象。
秦始皇对自己干下的伤天害理的坏事儿,当然一清二楚;自己既然做了,当然免不了要遭受世人非议,这一点他也心知肚明。
这不仅在于他以血腥的暴力吞并天下土地,更让天下苍生遭受无边苦难的是,他在吞并天下之后,不仅不与民休息,还愈加“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么虐待子民,人家怨他,人家恨他,甚至很多人恨不得杀了他,这当然他闭着眼睛想也是一清二楚的。
可是秦始皇一点儿也不怕,为什么?君不见《商君书》里明确讲的话:“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还有“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商君书·赏刑》)。用现在大家更容易理解的大白话来讲,就是以严刑峻法来镇慑恐吓,让你不服也得服,心不服口也必须服。先祖秦孝公的时候,秦国的*治就是按照商鞅这样的设计而展开的;到秦始皇的时候,他的所有*治举措,更都是如法炮制。只要心狠手辣把这些小民往死里整,天下百姓就是再怨恨他,也不敢轻举妄动。
可是,草民谁也不敢动,并不等于偌大一个国家就谁都啥也不说。为什么?在赵正登上皇帝大位之初,帝国的法律还没有过分严苛地限制人们的言论自由;或者说秦灭六国后朝廷并没有马上针对一般性的言论上手段,重刑还没有立即用到每一个人的嘴上。
就在发出坑儒之命这一年之前的秦始皇三十四年,赵正在咸阳宫里摆酒宴,秦廷设置的七十个博士上前给他祝寿,其中的头目——仆射周青臣还把马匹拍得震天响,说什么“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到末了,总括一句话:“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史记·秦始皇本纪》)。对比秦始皇后来指斥卢生一辈方术士“重吾不德”那句话,可知周青臣这些奉承话该多么让他受用。
问题是虽然这个博士头目很会拍马屁,可他手下其他那些直把《诗》《书》读到心坎里去的书呆子博士却很不识相。有一位名叫淳于越的博士,马上站出来揭破周青臣的丑陋面目,即“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史记·秦始皇本纪》)。听着耳熟吧?这同一年后秦始皇斥责卢生等人“重吾不德”的话实在太相似了。
几乎一模一样的语句,站在不同立场上,就指向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一方讲的是真话,另一方讲的就必然是假话。其实不仅今天我们谁都知道究竟是谁在说真话,当时的人也都明白到底是谁在讲假话——这个人当然是始皇帝赵正。在淳于越这样的书呆子看来,是周青臣这类马屁精在彰显秦始皇的罪过,而在暴君秦始皇看来,则是讲实话的卢生等人在彰显他缺德无德的本来面目。
一年之后秦始皇既然能针对卢生等方术士讲出那样一番话来,现在,面对淳于越博士讲的这些大实话,心里当然煞是不爽。淳于越与周青臣两相对峙的言论,并不仅仅是两个书生之间意气相向而已。因为淳于越在指斥周青臣“面谀以重陛下之过”之前,还讲过一句很重的话:“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事儿就有些大了,等于全面否定并且抨击秦始皇的治国理民路线;更何况淳于越有博士的身份,是个身在庙堂之上的“公知”(吃公家饭的知识人),若是任由这样的思想传播于黎民黔首,任由这帮家伙放下朝廷赏给他们的饭碗就来抨击朝*,诅咒这个*权,那么大秦帝国还将何以为国?是可忍,孰不可忍?
怒,虽然是愤怒至极,却不宜马上发作。现代人对中国古代的*治运作过程,有很多肤浅的理解,其实并不符合实际。譬如,说什么皇帝独裁专权什么的,就是这样。皇帝固然是个独断干纲的工作,可从赵正创设这个职位时起,决策的过程,通常就都是一个“民主协商”的过程,而且整个过程都很“民主”;至少是要经过大臣们开会讨论才能做出决策的,不像当今美国那种虚伪的民主,不管什么鸟人,一旦通过欺骗手段上台当了总统,跟谁也不商量,半夜睡不着觉,就径行发推特宣布国家大*方针。他们口头上标榜“民主”,实际上独裁得很。
这次也是这样。秦始皇按照朝*运作的基本规则,一本正经地把双方的意见交由朝臣议处。
于是,那个一心想坐稳粮仓顶上大老鼠位置的佞臣李斯,本着他一生念兹在兹的“得时无怠”精神(《史记·李斯列传》),及时挺身而出,来为主子排忧解难,以求一劳永逸地彻底解决这个重大的隐患。
这样,我们就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看到了下面这样一大段话: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德勇案“若欲有学法令”句,参据《史记·李斯列传》等,疑本书作“若欲有学者”),以吏为师。”制曰:“可。”
概括起来,李斯洋洋洒洒的这一大段话,包括下述几层意思。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南宋建安*善夫书坊刻三家注本《史记》首先是直接针对淳于越“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一主张,做出总体评价,以为像淳于越这样“愚儒”,明显智力不够,实在是蠢得很,他们是根本无法理解秦始皇创建的亘古未有之大业丰功的。这是一个纲领性的认识,大调子一定,下边就是具体的处置办法了。“愚儒”的“愚”也就是傻的意思,傻瓜的话,不仅听不得,也不能由着他到处胡乱说,让傻瓜给正常人洗脑。遍地傻瓜乱跑,那大秦帝国还能成个什么样子?实际的后果很严重,并不仅仅是遍地傻子好看不好看的问题,而是若一味“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则必将“惑乱黔首”——有傻小子不干了,出来造反怎么办?这就是“公知”的危害,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做出惩处。
应对的办法,一是“别黑白而定一尊”,即确立皇帝唯我独尊的地位,人人都要服从于他的权威。他的话,就是最高指示。除了他,谁的话都不算人话,谁的话都要同他保持高度的一致。二是在此前提下,与此有违的种种私学,都要一律禁绝,并且指出开放言论的严重后果是“主势降乎上,*与成乎下”,即皇帝的权威荡然无存,而反对的*徒必将布满朝野,实在是危乎险也。三是应立即颁布具体的禁绝措施,即除了官方存留部分书籍之外,诸如秦国自己的史书、朝廷所设博士官传习的儒家经典,以及像“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这样的科技著述等,其余所有各项典籍,统统搜检出来烧掉;同时还有特殊针对性地特别强调“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这样的处置措施,看起来好像很有创意,但是自古以来,就是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事儿。与李斯出自同门的韩非子即明确讲过,当年商鞅即已“教秦孝公以……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到底是同门同窗,对先行君主施展过的这种手段,同样早就烂熟于胸,时机成熟时,掏出来用就是了。
李斯这个现职的帝师把话讲得都很到位,有纲有目,有头有绪,一切都正中秦始皇的下怀,连细节都考虑得十分周详,自然博得他满心欢喜。于是,秦始皇只简单地迸出一个“可”字来就依样施行了;或者说雷厉风行地展开了大秦帝国建立起来最大规模的一场*治运动。这场运动,也可以简单地用“焚书”二字来概括。
全面了解这一背景,了解这场运动在秦朝*治生活中无比重要的地位,我们才能切实理解秦始皇“坑儒”之举发生的缘由。
秦始皇“焚书”之举,实际上不过是上一年刚刚施行的极其严酷的惩处办法,这些儒生应该老老实实地上班办事儿领薪水,帮助我歌功颂德“兴太平”了吧?可恨侯生、卢生这些“方术士”,骗吃骗喝骗够了,临走人还“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不过这帮子家伙本来就是骗子,如此忘恩负义,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儿,而且其社会地位和影响,都没法跟儒生相比,只要这些儒生,都像朝廷设置的那七十个博士一样给朝廷妆点门面做摆设,倒也不用担心什么。
那么,这些儒生的地位和影响为什么这么重要?除了孔夫子创立的*治学说和社会理念对世道人心具有重大影响之外,还有一个似乎不为人言的重要因素,这就是在先秦诸子之中,其他各家,讲的都是空洞的思想观念,只有儒家才具有丰富的具体知识,特别是历史知识。自孔子以《诗》《书》《礼》《乐》《易》《春秋》这《六经》来教授弟子,这些知识,就成为儒家门内师徒相传的核心内容,而这些典籍所蕴涵的文学、艺术、史学、哲学以及社会制度知识,其丰富性、系统性、具体性在先秦诸子中都是独一无二的。高谈阔论的理论,只能影响一小部分高等知识分子,而这些具体知识和儒生对这些具体知识内在义理的阐释,才能更加深刻地影响社会公众(前述秦廷儒学博士之“博”,其要义也正在这里)。其中历史知识的影响,尤为重要,因为这是“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一项利器。
现在,摆在秦始皇面前的问题是,侯生、卢生这些“方术士”既然能够阳奉阴违,口是心非,那些儒生是不是口服心也服,服服贴贴地跟他这个一尊之身保持一致呢?秦始皇对此很是担心,或者说侯生、卢生等“方术士”搞得他很是心虚。他需要考察一下真实情况。于是,便指使人去查问“诸生在咸阳者”。——这就是“方术士”惹出来的事儿而秦始皇却“头痛医脚”地去查问儒生的缘由(阐明这一点,我们也才能够理解,后世有些*治人物,竟然真的会头痛反而医脚)。
结果呢?结果不禁让他有些震恐。这就是这些儒生在上一年刚刚颁布那样严酷的禁令之后,仍然“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如上所述,上一年的时候,正是由于“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才促使秦始皇颁行禁令,试图以严刑峻法,吓阻这股反抗的潮流,可是现在一查才知道,在平静的表面之下,依旧暗潮涌动。那么,秦廷的法律岂不形同虚设?秦始皇的威严何在?若是任由这帮儒生继续惑乱黔首,岂不天下大乱?必须严查重惩!
后世很多儒生,总是恶*攻击秦始皇很任性,攻击这位千古一帝心有多么残忍就能多么残酷地镇压知识分子。其实秦始皇虽然心狠手辣,但却是一向很讲究依法治国的,绝不随便胡来。面对反动知识分子的猖狂进攻,秦始皇依然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使御史悉案问诸生”,也就是逐个审问,让这些儒生人人过关。只不过以强大的威权去审查一个个弱小的书生,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因为后来掌握权柄者无数次重复过这种方法。那么,结果到底是什么呢?是“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也就是在酷刑苛法的威逼下,这些儒生们不得不违心地揭发检举他人,这样才能侥幸脱身免罪。
当然并不是所有举报了同辈的人都能不被追究治罪。若是这样,秦始皇就失去了追查其事的意义了。因为他想杀一儆百,即《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说“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倒霉的,是那最后被朝廷认定的“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这样通观《史记》相关记载,被秦始皇坑掉的,理应是儒生,而不会是方术士。如前所述,按照始皇长公子扶苏的说法,当时秦始皇所要坑掉的“诸生”四百六十余人乃“皆诵法孔子”,这也清楚说明他们确实一个不差都是儒生。又《史记·封禅书》另外还记载说“诸儒生疾秦焚《诗》《书》,诛戮文学”,这“文学”讲的同样是儒生。这些都可以同上面所做的分析相印证。
至于《史记·儒林列传》所说秦始皇“焚《诗》《书》,坑术士”,也就是我在本文开头引述过的“焚《诗》《书》,坑儒士”那句话,虽然曾被很多学者引作秦始皇所坑之人包含诸多术士的证据,譬如近人崔适即持此见(崔适《史记探源》卷八),章太炎也说是缘于“诸巫食言,乃坑术士“(《太炎文录》卷一《秦*记》)。至于持此观点的现代学者,更比比皆是,毋庸逐一列举。可若认真审读《儒林列传》的文本,则可以看出,情况并非如此。
为便于分析,可将其上下相关文句,再列举如下:
自孔子卒后,……后陵迟以至于始皇。天下并争于战国,儒术既绌焉,然齐鲁之间,学者独不废也。于威、宣之际,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以学显于当世。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请大家注意的是,这段话,是写在《儒林列传》开头的地方,儒林、儒林,这里上上下下、前前后后谈论的儒学、儒书、儒生、儒术,都是儒家之事,与“术士”无涉,忽地迸出“坑术士”一语,与上下文不协,显得相当突兀。
《史记》三家旧注,唯有唐人张守节的《史记正义》释及此语,其语如下:
颜云:“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愍儒乡。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谷之西岸有坑,古相传以为秦坑儒处也。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云‘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种瓜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视,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也。”
姑且不论这里所说坑儒之事的缘起同《史记·秦始皇本纪》的异同,我们看《史记正义》叙述的内容只是“坑儒”,而不是坑埋术士。古人注书释文,当然要与被注释的正文相对应,不会无端添附离“经”之“注”。所以《正义》这条注释,显示出原文应是书作“坑儒士”而不会是“坑术士”。检南宋时期的类书《记纂渊海》,其引录《史记·儒林列传》此文,乃书作:
秦之季世,焚《诗》《书》,坑儒士,六艺从此缺焉。
可见当时所依据的《史记·儒林列传》,正存有“坑(坑)儒士”的版本。这足以印证上述推论不诬,被秦始皇坑掉的,实际上只是儒士,而与方术士无涉。
结论,就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坑儒谷里活埋的都是儒生。没有一个例外。
年6月7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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