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王丹通讯员侯朝辉)为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预防和消除校外配餐安全隐患。3月25日,汝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体局到学生营养餐供应商汝阳县中央厨房生产基地河南康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学校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中央厨房的食品安全制度、消*台账、配送菜品留样情况、检测记录、操作流程和储存仓库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并由负责人详细解释菜品从源头到餐桌的整个生产加工操作流程。
经检查发现,中央厨房的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行为规范,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个别车间消*记录不完善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要严格执行并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在原材料来源方面做好把关,确保可溯源。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期开展培训,做到“万无一失”。
随后检查组随机到刘店镇一小学开展检查,发现学校在接收配餐后,未对配餐进行专门保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不健全。检查组建议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尽快整改,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守护广大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安全、营养、健康。
河南省教育厅曾出台相关规定,各地教育行*部门是辖区中小学校外供餐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校外供餐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校的校外供餐活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杜绝“供代管”“以托代管”;供餐单位和学校均要做好食品交接记录,按规定落实留样制度;要将校领导陪餐制度严格落实到位,确保每一餐都有一名校领导陪餐。
下一步,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解决好校园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在校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