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法院便民利民十项措施一、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聚焦主责主业,延伸司法服务,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改革,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案件“绿标签”制度,一体化推进“速调+速裁+速执”,最大限度提高商事纠纷解决效率,确保一审案件审理期限不超过50天、首次执行平均用时不超过70天。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强化鉴定机构动态管理,切实降低鉴定收费标准,减少企业诉讼成本。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努力盘活优质存量资产,实现破产办理工作全省最优。二、实施乡村振兴司法服务行动。坚决落实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健全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依法做好新时代“三农”领域审判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保障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动融入*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实行调解前置,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诉源治理,推动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接,最大程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严格落实“*建引领、‘四治’并进、服务进村(社区)”工作要求,深入基层社区、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每年到不少于20%的行*村进行现场庭审、现场调解,争取五年内实现全覆盖。三、实施民营企业主权益保障行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民营企业主财产更加安全、权利更有保障。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策,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对近三年来全市法院涉民营企业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依法纠错。进一步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主合法权益,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主合法权益行为,让民营企业主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四、开展“执行百日攻坚”活动。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出台执行工作暖心便民十项举措,强化执行流程刚性约束,着力解决执行准备工作启动迟缓、查控措施不及时不彻底、财产处置不公开不透明、案款发放不及时不规范等群众反应强烈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执行透明化水平,建立执行案件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执行人员“一对一”
三、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人*属等重点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办理,为受援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五进”普法宣传活动。
组建了由律师、公证员、专职民调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的普法志愿者小分队,在辖区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讲活动;为更好地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专门印制了《普法漫画手册》、《法在校园》、《社区学法》、《法在农村》等普法宣传资料,同时还印制了普法手提袋、围裙、纸抽等爱民惠民普法大礼包,免费发放。
五、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大力培养村(居)法治宣传队伍,优化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加大对《宪法》《民法典》等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六、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
在县域工业园区面对企业农民工群体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扩大《法律援助条例》在企业的影响力、知晓率、业务覆盖面,建立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走进厂区、工地等进行法律宣讲,赠送法治图书、工伤保险等宣传资料。
七、着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效能。
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效能,通过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及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合法的表达自己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村级事务的决策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升村(居)自治法治水平。
八、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职能,加快建设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九、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
依托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团,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经营化,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十、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强乡村普法骨干培训,3年内为每个行*村培养5到8名“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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