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侦查监督检察室揭牌仪式
4月28日上午,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侦查监督检察室揭牌仪式在县公安局举行。这标志着该院侦查监督端口成功前移,对刑事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工作全面启动,同时该院也成为全市第一家在公安机关派驻侦查监督检察室的基层检察院。
县委常委、*法委书记张博,副县长、公安局长李保国,县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李光会,县公安局*委焦俊强,县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文著,检察院侦监科、公诉科干警以及县公安局*委班子成员及部分干警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文著主持,县委常委、*法委书记张博,副县长、公安局长李保国和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光会共同为侦查监督检察室揭牌。
揭牌仪式后,参加揭牌仪式的干警进行了座谈。
副县长、公安局长李保国就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派驻侦查监督检察室工作谈到:
公安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接受监督,为侦查监督检察室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持,为提高依法履职水平,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做积极的探索。
县院检察长李光会就设立派驻侦查监督检察室的背景依据、重要意义和工作开展做了具体说明:
设立侦查监督检察室的意义体现在“五个有利于”
有利于统一执法理念和执法标准,强化瑕疵证据的补正和非法证据的排除,推进客观证据的审查运用。
有利于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及时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
有利于正确行使批捕权,提高批捕率,降低捕后轻刑判决率。
有利于完善侦、捕、诉衔接机制,减少捕后诉前监督盲区,实现监督全覆盖。
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大局,执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侦查监督检察室在开展工作时要做到“五个坚持”
坚持高点定位,树立“标杆”意识,勇于作为,争创一流
工作业绩。
坚持主责主业,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监督使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坚持规范引领,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坚守公平正义,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和谐新汝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务求实效,提高案件批捕、起诉的质效,打造执法为民新阵地。
县委常委、*法委书记张博对侦查监督检察室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p>
做好检警协作,形成打击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到真进入、不作秀;真监督、不纵容;真配合、不虚干。
背景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29日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检察院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今年年底前实现全面铺开。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院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监督模式。对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刑事案件高发等重点地区的派出所,可以采取设立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或检察官的模式;对办案量少的小型派出所,可以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巡查模式;对于所在地区大多数公安派出所不办理刑事案件的,也可以探索在区县公安局派驻检察室,统一开展对辖区公安派出所侦查监督工作。
总编:安佳
编辑:殷好渠委子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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