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通缉令(八)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精神,我市公安机关对我市第八批8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进行悬赏通缉,敦促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自7月30日以来,《洛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通缉令》已发布7期,共有15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落网。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及时举报。从即日起,对提供准确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此次悬赏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热心市民,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元至0元人民币的奖励,并对其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隐瞒、包庇、窝藏在逃人员,为其逃避提供便利条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主动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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